1. 醫院配電系統穩定性之維持及良好接地系統之確實安裝。
2. 電源插座應具備三插槽正確極性,適當線電壓值,低接地電阻,維持插座良好接觸之機械應力,外觀完整性及顏色辨識性等特性。
3. 機器電源插頭應符合三線接地型醫院規格,具有低電阻接地線及一體成型等特性。
4. 禁止使用延長線及插頭轉接頭(Cheater),避免超過單一插座之有效負荷容量而引起電線走火。
5. 延長線勉強在行政辦公室使用,需經合格測試之驗證。
6. 電源功率較大之儀器,應配屬固定式專用插座或配電盤。
7. 移動式儀器使用電源插座時,應注意其電壓及電力容量之相容性,以避免誤插或過荷。
8. 電子醫療儀器上面禁止放置裝有液體之容器。
9. 儀器電源插頭要拔離或脫離電源插座或配電盤時,應注意其施力點及施力方式,不可拿電源線就拔離,以避免破壞插座或整個電源線的結構性及絕緣性。
10.電源線禁止纏繞在機器上。
11.禁止使用故障之儀器及插座。
12.禁止使用會發生火花,冒煙或漏電電擊之儀器。
13.直接連接至人體表面或體內之儀器,應具有加強絕緣及隔離絕緣之設計,以減少機殼或電極導程線的漏電流。
14.病患電極導程線之接頭應有特殊之保護設計,避免誤接至已受能化如(115VAC)電源線或延長線之溝槽插座而電擊到病患。
15.在諸如高磁力線、高游離輻射、高電磁波功率、高電力輸出或可燃性麻醉氣體等特殊環境及附近區域內運作的儀器,應考量儀器特殊防護結構,避免受其干擾,以維持儀器本身功能正常。
16.儀器使用前,應確定零附件齊備,功能預先校準並可正常運作。
17.儀器使用時,應依使用手冊規定確之作業程序,正確適當且熟練地操作,必要時,務必請求協助及指導。
18.儀器使用後,應將控制鈕回復至起始狀態再關機,並適當地擦拭清潔保養。
19.儀器使用時,發生功能異常或故障,應立刻停止使用,需經專業訓練合格之醫學工程師或廠商技術人員修護及校正,確定功能正常後才能再使用。
20.儀器使用後,功能不符合規定標準,應即送修。
21.儀器應定期進行電性安全測試,確保儀器漏電流符合安全標準。
22.高危險性及重要性儀器,應定期進行保養,以確保其安全性及效能性。
23.對故障率高,性能退化足以嚴重影響到醫療品質及安全的儀器,應予以報廢,停止再使用。
24.使用儀器的醫護及技術人員,每年應有一次的教育訓練,瞭解相關警示資料,操作規範及嶄新科技發展趨勢。
25.儀器使用之管理,應制定作業準則及規範,積極地提高使用人員警覺心,消極地防止在正常狀況下即可預防的意外事故。
26.確認儀器整體保證的重要性,認真地執行及評估,並成為相關人員的一種生活方式。
27.有故障之儀器及插座,務必報告。
28.儘量不要使用氧氣,笑氣來驅動止血器,骨鑽,anti-shock trousers,air splints 等儀器設備。
29.最好購買使用空氣,氮氣,Freon或其它非可燃性氣體作為驅動源之氣動式設備。
30.在使用可燃麻醉氣體區域之保溫箱,X光儀器設備等,應為防爆型設計。
31.使用可燃麻醉氣體之儀器設備不可覆蓋,以防氣體累積在機器內部。
32.使用電刀、電燒灼器或其它會產生電弧之儀器的區域,應不可使用可燃性麻醉劑。
33.使用可燃性麻醉氣體之區域,須安裝傳導性地板。
34.近於易燃或可爆物質之儀器設備,應為防爆型設計。
35.所有醫療氣源須標示清楚。
36.病房及儲藏室之氧氣鋼瓶,須確保安裝固定妥當,避免其掉落。
37.用完的氣體鋼瓶,須特別標示並放置於安全區域。
38.新接收之氣體鋼瓶,須檢查其是否為正確的著色與標示。
39.存放氣體鋼瓶的房間,須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及有通氣系統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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