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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受邀演講:梅尼爾氏症研討會 林口長庚醫院主辦

發佈日期:
發佈者:耳鼻喉頭頸醫學部
類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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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演講:梅尼爾氏症研討會 林口長庚醫院主辦                                           耳科主治醫師 褚嘉慧

    梅尼爾氏症,簡單來說,是一個包括陣發性眩暈、感音性聽障 (通常為波動性)、耳鳴或耳脹感等症狀的內耳疾病。

「梅尼爾氏症」這個診斷很容易被誤用、或濫用。在門診經常可見因頭暈或眩暈前來求診的病患,不了解報章雜誌等媒體介紹有關於眩暈的種種議題,懷疑頭暈「等於」梅尼爾氏症。其實這個疾病之診斷是相當嚴格的。

1995年美國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Otolaryngology— Head and Neck Surgery)對於診斷梅尼爾氏症提供了清楚的闡述。Barany協會更於2015提出更新版本,其中對於眩暈持續時間的診斷標準定義變得嚴格且明確。

 

確定為梅尼爾氏症的診斷條件(Definite Ménière’s disease)

  1. 至少兩次以上眩暈發作,且眩暈持續時間20分鐘~12小時。(必須是”迴轉型”眩暈,自己不動而感覺周圍環境在轉動。)
  2. 至少一次眩暈發作前、或發作時有聽力檢查證實低頻~中頻區聽力減退
  3. 同一耳起起伏伏之聽力波動、耳鳴或悶脹感
  4. 排除其他原因 (如梅毒、細菌或病毒感染、自體免疫疾病、外傷、腫瘤)

 

可能為梅尼爾氏症的診斷條件(Probable Ménière’s disease)

  1. 至少兩次以上頭暈或眩暈發作,且眩暈持續時間20分鐘~24小時
  2. 同一耳起起伏伏之聽力波動、耳鳴或悶脹感
  3. 排除其他原因,同上第四點

 從以上幾點描述可知,確定(Definite)為梅尼爾氏症的診斷是相當嚴謹的,必須詳細詢問病史和確實的聽力檢查,且排除其他可能會造成類似症狀的原因之後,才能下此診斷。所以,健保制度下的臨床醫師很難在病患第一次主訴頭暈或眩暈時就釐清病因。

 

結論

自一百多年前梅尼爾氏症被提出開始,不計其數的動物實驗和人體實驗投入研究,但醫學上對於這個神秘而又多變的內耳疾病仍然有許多不了解的地方。目前所使用的治療方式也多半依據各式各樣的理論進行嘗試或經驗療法,臨床醫師在面對各種眩暈病患時,應時時將以上各種鑑別診斷考慮進去,依照嚴謹的診斷標準、詳細詢問病史、完整的理學和實驗室檢查,才能提供病患最適當合理的治療和症狀緩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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