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液性中耳炎的處理原則
台北榮總耳科 蕭安穗 主任
一. 積液性中耳炎(Otitis media with effusion)的定義:只中耳腔內因發炎導致液體積聚,但耳膜完整,與急性中耳炎不同的是它沒有耳痛、發燒、耳膜紅腫之急性症狀,meddle ear effusion泛指中耳內之積液。
二. 急性中耳炎發生後,中耳積液持續存在的比率在2、4、8、12週分別為70%、40%、20%、10%,超過三個月仍維持約10%左右。
三. 積液性中耳炎若已經過10-14天的抗生素治療,可考慮觀察與等待(watch and wait)的策略,無須長期使用抗生素,追蹤期間宜注意鼻部的狀況,可考慮mucolytic agent,儘量避免使用抗組織胺。
四. 若聽力損失在30分貝以內可追蹤2-3個月,再考慮放置通氣管,在考慮放置通氣管之前可考慮再試一次未曾使用過之抗生素,根據本科之研究Cefspan之有效率為33%(By ears)。
五. 若病人聽力損失大於30分貝,有明顯之鼻過敏、鼻竇炎、腺樣增殖肥大,復發性中耳炎、或曾放置通氣管,皆可考慮提前放置通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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