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宿舍業務說明
一、本院目前職務宿舍種類及數量如下:
1.首長宿舍(1戶)。2.單房間職務宿舍(約1341室)。3.多房間職務宿舍(579戶)。
二、借住各類職務宿舍均須辦理公證,故單身宿舍申請時及職務眷舍分配時須備妥印鑑證明,方可辦理借住。
三、借住各類職務宿舍將扣除房屋津貼及停發交通補助費,配偶如係公務人員,雙方均應扣房屋津貼(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8822局(四)字第三O二九三號函辦理)。
四、借住單房間職務宿舍依官職等扣繳清潔費,其中護士單身宿舍管理由護理部辦理外其餘各單房間宿舍由本室管理。
五、職務眷舍由借住員工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成立榮光新村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每年辦理外包承商,由委員會督導承商管理社區清潔及安全維護等項目,其維護費則依坪數大小繳交。
六、 醫師類先由申請人填妥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一份,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逕送人事室審核,再送總務室彙辦(進修醫師請送教學部審核)。
七、非醫師類申請者加入業務需要理由經單位主管認證後會人事、政風室審查有無業務需要,經簽奉核可後,再依職級年資排序分配。
八、東院醫師大廈34坪限主治醫師以上醫師借住,東區及南區38坪宿舍限主治醫師及護理副主任以上人員借住,40坪以上宿舍限任正、副院長或院長核定之部主任借住。
九、東區28坪宿舍限醫師及護理、技術、行政類荐任級以上主管借住。
十、申請人員如有不適合之宿舍如區域、地點、樓層等請於備註欄中註明以便分配。
十一、職務宿舍相關各項規定及表格請至本室相關各項法令規章及表格下載參閱
十二、東區眷舍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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