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108年度人體試驗/研究必修課程(6)
臺北榮民總醫院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指導
臺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 主辦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藥臨床試驗中心 協辦
為使正在執行臨床試驗之相關研究人員獲得基本之訓練,能符合相關法令之要求,並落實對人體試驗之風險管控,及保護受試者之權益。故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擬定風險管控計畫,並依此計畫舉辦”人體試驗/研究必修講習班”,以加強本院人體試驗計畫主持人對人體試驗風險管控之認知。
凡目前正在執行人體研究/試驗或未來要申請新的人體研究/試驗計畫之相關研究人員 (包括所有法定及非法定之人體試驗計畫)者,送審新案時必需檢附必修課程至少4小時。參加本研習必須全程參加,會後並進行認證考試,完成考試評估者,由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核發「訓練證明」,做為未來送審人體試驗計畫案資格認定之必要部分。
※報名網站:全院開課系統報名。
※查詢:請輸入班別代碼或或課程代碼或人體查詢報名。
※時間:108年11月8(星期五)下午13:30~17:20。
※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致德樓1樓第一會議室。
※※課程表PDF檔。
※請特別注意:本院同仁申請臨床試驗/研究案時,無必修課程訓練證明者,本會一律不受理其新案及持續報告(包括所有法定及非法定之人體試驗計畫)之申請。
※本課程將申請西醫師倫理、藥師繼續教育及護理師繼續教育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