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與緣起
臺北榮民總醫院負責任AI中心成立於2024年,接受衛福部「次世代數位醫療平臺成立三大AI中心」計畫補助:於9月30日正式啟動。中心的設立旨在推動人工智慧技術於醫療領域落地的應用,確保技術發展符合負責任AI原則,並有效提升醫療品質與患者安全。
隨著AI技術的快速發展,人工智慧在醫療領域的應用日益普及。然而,技術的落地應用必須符合持續安全與正確。因此,臺北榮總成立負責任AI中心,制定負責任AI落地管理辦法,該辦法呼應《人工智慧基本法》七大核心價值,包括永續發展、人類自主、隱私保護及資料治理、資安與安全、透明與可解釋、公平不歧視、問責。並以此為依據,發展AI醫療產品落地申請與審核標準化流程及表單,受理試用與導入之申請。
透過負責任AI中心的推動與管理,臺北榮總不僅確保AI技術的發展符合法規標準,也致力於讓AI成為提升醫療品質、優化病人照護的關鍵動力。我們將持續與國内外AI研究機構、政府單位與其他醫療機構合作,共同打造安全、可靠且具前瞻性的智慧醫療環境。
AI發展七大價值精神 (依據《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
1. 永續發展與福祉
應兼顧社會公平及環境永續。提供適當之教育及培訓,降低可能之數位落差,使國民適應人工智慧帶來之變革。
2. 人類自主
應以支持人類自主權、尊重人格權等人類基本權利與文化價值,並允許人類監督,落實以人為本並尊重法治及民主價值觀。
3. 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
應妥善保護個人資料隱私,避免資料外洩風險,並採用資料最小化原則;同時促進非敏感資料之開放及再利用。
4. 資安與安全
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過程,應建立資安防護措施,防範安全威脅及攻擊,確保其系統之穩健性與安全性。
5. 透明與可解釋
人工智慧之產出應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以利評估可能風險,並瞭解對相關權益之影響,進而提升人工智慧可信任度。
6. 公平與不歧視
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過程中,應盡可能避免演算法產生偏差及歧視等風險,不應對特定群體造成歧視之結果。
7. 問責
應確保承擔相應之責任,包含內部治理責任及外部社會責任。
中心介紹與組織架構
負責任AI執行中心隸屬於本院醫療人工智慧發展中心,主要任務包含資料清理流程管理、AI資料集管理、落地AI系統的維護運用管理。中心由一支跨領域專業團隊組成,包括臨床專科醫師、醫療資訊系統、資訊安全專家及行政團隊等,確保AI技術在醫療環境中能夠安全、負責地應用;亦設有專責窗口,受理洽案諮詢及申請受理業務。
落地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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