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
工作小組設置組長、副組長及幹事各一人,以及組員若干人。
組長、副組長及幹事由委員會召集人指派及聘任;組員由各臨床醫療單位推薦資深人員(其中內、外、婦、兒、急診、重症、安寧療護、護理及社工等相關單位必須推薦),由本會召集人延聘。
最後更新: 2022/10/11 10: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