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院「全面品質管理實施作業要點」及「院長室晨會紀錄」辦理,本院各一級醫療、行政單位及各分院依單位基本提案數提出具體、可行且可量化之改善案。
二、提案負責人請於111年3月21日前逕至「品質改善提案系統(請點擊進入)」上傳提案,紙本經長官核章後,將掃描後PDF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分院請以E-MAIL方式回傳電子檔。
三、改善主題可檢視部門內醫療照護品質、服務品質或作業流程等相關問題。改善活動方式可採多元化進行,如品管圈、精實管理、PDCA、流程改造、實證醫學或專案等改善活動皆可。
四、旨揭之品質改善案預計於111年7月及10月分別繳交期中及期末報告(本次活動預計結案為10月底),屆時將再行文通知。
五、本年度所需相關表單及報告格式,請至以下連結下載。
【醫療品質改善提案相關表單及報告格式】
【行政品質改善提案相關表單及報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