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產前檢查的時間為:(以每月28天計)
‧第一次宜在懷孕三個月以前 ‧懷孕28週以前,每四週一次 ‧懷孕29-35週,每二週一次 ‧懷孕36週以後,每一週一次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產房諮詢電話(24小時):(02)2875-7085
最後更新: 2016/01/28 11: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