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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安全評估小組設置要點及委員

用藥安全評估小組設置要點及委員

99年12月7日制定
102年12月6日修訂
106年4月8日修訂
108年4月17日修訂

用藥安全評估小組設置要點

本小組隸屬於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審議委員會,為提升病人用藥安全特別下設之功能性單位,前身為「藥物不良反應評估小組」,為納入用藥疏失通報,乃依本院99年6月29日醫院評鑑準備會議更名為「用藥安全評估小組」。

壹、組織及任期
本小組由藥學部負責召開會議,執行成效由「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審議委員會」監督。小組委員包括召集人、執行秘書及一般委員共十四至十八名,經院長核定後擔任,任期二年得連任。
一、召集人:由藥學部主任擔任。
二、一般委員:十二至十六名,由相關醫療部科遴選推薦。
三、執行秘書:藥學部業管相關業務科主任擔任。

貳、任務
一、審議及確認是否為藥品不良反應案件,經審議確認案件通報至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
二、審議用藥疏失通報案件。
三、審議不良品、療效不相等案件。
四、依發生案例擬訂預防措施,以保障病人用藥安全。

參、會期
每四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肆、本小組設置要點經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用藥安全評估小組委員

單 位 職 稱 姓 名 職 稱
藥學部部主任 張豫立 召集人
藥學部製劑科主任 李婉詩 執行秘書
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部主任 楊振昌 委員
神經醫學中心一般神經科主任 傅中玲 委員
精神醫學部社區復健科主任 李正達 委員
放射線部神經放射線科主任 張豐基 委員
內科部一般內科主治醫師 黃鈴茹 委員
內科部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 藍耿欣 委員
內科部過敏免疫風濕科主治醫師 陳瑋昇 委員
內科部感染科主治醫師 陳昕白 委員
外科部一般外科主治醫師 雷浩然 委員
皮膚部主治醫師 李政源 委員
兒童醫學部主治醫師 林建宏 委員
腫瘤醫學部主治醫師 張牧新 委員
麻醉部主治醫師 林祐霆 委員
急診部主治醫師 張家銘 委員
胸腔部主治醫師 周中偉 委員
護理部督導長 裘苕莙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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