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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COVID-19 口服抗病毒藥 Paxlovid 保存期限展延說明

發佈日期:
發佈者:藥學部
類別:最新消息
點閱數:93186

COVID-19 口服抗病毒藥 Paxlovid 保存期限展延說明

 

  1.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1 年 12 月 6 日肺中指字第 1113800486 號函辦理。(附件1)
  2. 為妥善運用有限醫療資源,衛生福利部經審查藥品Paxlovid之更新安定性試驗資料,更新保存期限由12個月延長至18個月,適用條件為符合衛生福利部核准中文說明書儲存條件 (25°C以下) 且未開封之藥品。政府配發效期展延品項時,外盒均貼有黃底效期展延貼紙標示 (如下圖)。
      
  3. 衛生福利部參照國際作法,公開效期展延訊息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COVID-19專區>核准專案製造或輸入之COVID-19藥品相關資訊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1844) 供參,目前公告展延之批號效期對照表如附件 2。
  4. 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諮詢 (02) 2875-7289、2875-7282。

相關資料:
附件 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1 年 12 月 6 日肺中指字第 1113800486 號函
附件 2 Paxlovid 保存期限效期展延對照表 (11112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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