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某些藥品需『與食物併服』?怎麼服用才叫與食物併服? |
周月卿 |
藥品需與食物併服有三種可能之原因:「藉與食物併服以增加藥品之吸收而增 加效果 (例如食物可以增加抗巴金森氏症藥品selegiline「商品名 Parkryl ®」3~5倍的 吸收率) 」; 因藥品比較傷胃,故建議與食物併服以減少腸胃道傷害 (例如食物可以 減少非類固醇消炎止痛劑及類固醇藥品的胃部不適); 因藥品就是需與食物發生作用 而呈現療效 (例如糖尿病治療之輔助劑guar gum granules「商品名 Guarina®」之作用 在於降低及延緩食物中糖類的吸收)。與食物併服的時間,可依每日使用次數 (例如 每日使用1或2或3次),搭配用完餐後的時間立即服藥,就可符合與食物併服的定義; 若在非三餐時間之使用 (例如睡前使用、每8小時使用等),則可利用吃一點食物再 服藥也可達到與食物併服之目的。 |
最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