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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重要澄清】榮民足部輔具申請事項澄清說明

發佈日期:
發佈者:身障重建中心
類別:最新消息
點閱數:4195

爾來有熱心榮民在line或網路轉傳提到「退輔會免費贈送運動鞋…」的傳聞,該類似內容曾於108年5月即曾被大量轉傳,當時輔導會已有澄清說明、本中心亦曾於臉書粉絲團澄清。

兩年後的今天,本中心再次重申榮民輔具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請大家協助澄清,也謝謝榮民袍澤們協助推廣榮民權益:

一、榮民輔具申請品項:

(一)輔導會輔具補助項目中,沒有所謂的「功能鞋」、「足適鞋」、「運動功能球鞋」。

(二)輔導會提供的榮民輔具補助項目裡,跟line或網路轉傳文字比較相近的內容,應該是「特製矯型皮鞋」與「鞋內墊」,這些都是獨立的單一輔具品項,需視申請者足部疾患選配,此項輔具包含在榮民每年可以申請的輔具補助額度中。

二、訂製品輔具交件期程:並非均為「7個工作天」、「1個星期」交件,應視該項輔具製作期程與輔具申請順序而定。本中心輔具製作完成後,會通知申請者前來試穿、調整、衛教與交件。

三、榮民輔具申請方式:不是一定要到哪個特定地方就醫,而是真的有足部不舒服的情形,就近就醫後,經醫生專業診斷,的確有足部輔具需求,再持醫生開立的診斷書,依輔導會規定,向申請單位申請輔具。

另外,再次提醒,有關「鞋內墊」及「特製矯形皮鞋」,這2個品項都屬於「訂製型輔具」:

一、品項說明:足部輔具需依個人足部疾患狀況,予以親身接受量製、選配、修改,其製程包含採模、製模、修模及鞋墊壓製、調整,所以,並非所有足部疾患的情形,都需要使用「鞋內墊」及「特製矯形皮鞋」,這2個輔具品項。

二、申請方式:

(一)需具備有效榮民身份(有效的榮民證或義士證)。

(二)需持有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且該診斷證明書需敘明需申請的輔具項目(榮民醫療體系得以正本醫療輔具處方單或診斷書擇一)。

三、申請地點與方式可依榮民自身便利性與可近性選擇如下:

(一)向各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之家及各級榮院提出申請。

(二)可親至本中心接受專業評估量製,或可配合本中心國內全省巡迴服務時,備齊上開申請文件,親臨巡迴地點量製。

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02)2875-7385 分機371、372或39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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