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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A(掛號常見問題)

Q1 門診醫師排班表(門診診次表)如何索取?
A1 可至各服務台及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索取,臺北榮民總醫院掛號服務網查詢及下載。
Q2 如何辦理初診、複診掛號?
A2

1.初診掛號:第一次至本院就醫者,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健保卡及優待身分證明文件(以上均需正本證件),直接至一門診1樓初診掛號櫃檯辦理掛號(須先填寫初診單),亦可至本院掛號服務網頁或APP預約掛號(開放27天以內之預約),就醫當天請攜帶前述正本證件,先至一門診1樓初診掛號櫃檯辦理報到手續後再至診間就診。(已利用掛號網頁完成初診預約掛號者,辦理報到手續時,免填寫初診單,請直接至櫃檯抽號碼牌辦理)(初診掛號櫃檯停止服務或等候人數過多時,請改前往三門診1樓批價掛號櫃檯辦理)
2.複診掛號: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可辦理當日或預約掛號(開放27天以內),當日掛號辦理時間:上午診07:40-11:00、下午診07:40-16:00、夜診07:40-20:00,預約掛號亦可利用人工電話02-28712151、語音電話02-28732151、掛號服務網頁 https://www6.vghtpe.gov.tw/ 及APP掛號,或於就醫當日請診間醫師預約(診間預約開放16週內)。【掛號相關訊息可參考本院門診診次表、本院網站/就醫服務/門診/就醫須知】。
3.
自112年3月1日起,本院現場掛號規定調整為各櫃檯每次只受理1張號碼牌且最多可掛2位病人(病人掛號科別不限)。

Q3 若指定掛號日期、科別診間已額滿該怎麼辦?
A3

1.病患指定掛號日期、科別診間已額滿,建議可改掛相同科之其他醫師。
2.若堅持指定醫師,則請擇期再掛,或於看診前一日20:00以後利用本院網路或APP掛號頁面確認醫師門診狀態,於醫師未關診或請假之前提下,看診當日開放現場臨櫃掛號,地點為三門診1樓批價掛號櫃檯。(如醫師關診或請假,看診當日即不開放現場臨櫃掛號)。
本院門診區於上午06:00起開放「三門診大門」進出,06:00起抽取號碼牌,07:40-08:30依號序辦理掛號(此期間不受額滿限制)。
3.自112年3月1日起,本院現場掛號規定調整為各櫃檯每次只受理1張號碼牌且最多可掛2位病人(病人掛號科別不限)。

Q4 我的病情需要掛那一科醫師就醫?
A4 可撥打護理諮詢專線02-28757630,或至一門診1樓【護理諮詢】櫃檯查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週六及國定例假日暫停服務。
Q5 就醫時未帶健保卡怎麼辦?
A5

未持健保卡就醫者,當日須以自費身分就醫及繳費,請於就醫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持收據正本、健保卡及身分證件 ,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退費。
若超過本院辦理退費期限,請於就醫日起6個月逕自至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本院與中央健康保險署費用差額須自行負擔。

Q6  颱風來襲時是否照常門診?原來的預約掛號及安排好的檢查怎麼辦?
A6

詳見「臺北榮民總醫院颱風停診民眾常關心事項及回應(民眾版)」。

Q7 如何查詢及取消掛號?
A7 可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亦可利用人工電話、語音電話、本院掛號服務網頁、與APP查詢及取消掛號。
Q8 就醫後如何計價、繳費、領藥及檢查?
A8 就醫後請持診間醫師開立之繳費單、處方箋及所有檢驗單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繳費,繳費時請主動出示健保卡與優待身分正本證件,於繳費取回收據後,再至處方箋上所列藥局,依編領號窗口順序領藥(領藥時需出示健保卡);而檢查部份,請依檢驗單上所列時間、地點接受檢查,若需更改排檢日期,請依檢驗單上所列之單位或電話聯絡安排更改。
Q9 請問門診時間及費用?
A9

1.門診時間:上午診08:30-12:00,下午診13:30-17:00,夜間18:00-21:00 (夜間診最晚報到時間:初診20:00、複診20:30)。
2.門診費用:
(1) 每一科掛號費100元。
(2) 依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至本院門診就醫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即部分負擔,係本院受中央健康保險署委託代收金額)如下:
A. 西醫門診未經轉診420元,經轉診170元。
B. 牙醫、中醫、持身心障礙證明者50元。
C. 門診藥費部分負擔一般民眾上限300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者/身心障礙者上限200元。(低收入戶之部分負擔,依法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補助)

Q10 單純申請開立診斷證明書如何辦理?其費用又是多少?
A10

單純申請開立診斷證明書,請先掛號後再至診間看診,於看診時向醫師表明:不需醫療諮詢、診察、開藥等,僅就病歷記載之病情現況(含近期檢查結果)開立診斷證明書即可,經醫師專業認定確實無看病事實者,可以民眾身分繳交掛號費及證書費,其所需費用:掛號費100元,診斷書一份100元(第二份起每份50元)。

Q11 持有本院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應如何至本院領藥?
A11

請依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建議領藥期間,持處方箋與健保IC卡,至本院批價掛號櫃檯或慢箋編號自助服務機編領藥號(受理時間:週一、週三07:40-20:30;週二、週四、週五07:40-20:00;週六08:00-13:30),再至藥局領藥。
亦可利用本院APP或網頁預約慢箋領藥,預約後次一工作日10:00-19:00(週末及例假日暫停服務)可逕至門診藥局專屬窗口過卡領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Q12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以提早或延後領藥嗎?若計畫出國應如何辦理提前領藥?
A12

依健保署規定,保險對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故請依慢箋標示之建議日期領藥與回診,不可提前領藥;延後領藥請務必順延次回領藥及回診日期,以免導致後續就醫困擾!若因而影響權益請自行負責。出國依規定1次可以領取2個月的用藥量,但需至批價掛號櫃檯填寫出國切結書,並出示健保卡編領藥號。

Q13 更改姓名(一般民眾或新生兒)應攜帶哪些證件?該如何辦理?
A13

1.一般民眾:請攜帶有改名註記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本(三項擇一),以及健保卡正本,並填寫更改病歷姓名申請書至一門診1樓專案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30 (取號截止時間17:20)、週六08:00-12:00 (取號截止時間11:50))辦理。如委託他人辦理,除申請人雙證件正本外,亦須一併出具委託書及受委託人雙證件正本。
2.新生兒(限OOO之男、OOO之女):請攜帶媽媽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新生兒健保卡正本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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