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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本院同仁與職務相關且係部分或全部利用上班時間或本院資源所獲得之研發成果及著作出版品,其智慧財產權歸本院所有,請遵照院頒相關規定辦理契約研議等事宜。

發佈日期:
發佈者:技術移轉組
類別:最新消息
點閱數:1636

發文字號 :北總醫研字第1074800588號
發文日期 :107年09月06日

為確保本院研發成果或專利技術之相關權益,計畫主持人或創作發明人及所屬單位,因申請院外計畫、產官學合作研究發展計畫、或轉委託研究計畫,於辦理契約研議時,舉凡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衍生權益及損害賠償事宜,均應遵照院頒相關規定辦理;契約研擬,須加會簽相關業管單位意見,必要時經本院法律顧問或委任律師審閱,陳院長核定後,用印方屬有效。如有未經核准,逕自與院外機構就任何歸屬於本院之研發成果簽署契約文件者,本院將一概不予承認,並追究該簽約人之相關法律責任,所衍生相關權利義務,概由簽約人負責

若同仁有關本院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利申請、產官學合作及技術移轉等相關事項,有疑義或需協助說明者,請逕洽醫學研究部技術移轉組劉邦榮組長。
電話:(02)2871-2121 分機:8123 
電子信箱:pjliu2@vghtpe.gov.tw


附件:專利法著作權法本院產官學合作計畫暨研發成果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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