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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為共同維護政府積極建立之保護智慧財產權形象,請勿將政府機關廣告投置刊登在盜版侵權網站!!

發佈日期:
發佈者:技術移轉組
類別:最新消息
點閱數:2074
  1. 近來有權利人團體發現有部分政府機關之廣告刊登在侵權盜版網站上,助長盜版網站情事,而損及政府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形象。

  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105年底起積極協調促成「追蹤金流(follow the money)」之自願性協議,已獲成果。由音樂、圖書、動漫和電影等權利人團體組成之「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IWL(Infringing Website List,下同)專案小組」以及由影視產業權利人團體組成之「IWL台灣智慧財產維權聯盟」(兩聯盟會員名冊詳參附件)分別於106年8月、11月與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TAAA)及台灣廣告主協會(TAA)簽署合作備忘錄,協議由權利人團體提出侵權網站名單(即IWL),送請TAAA、TAA函轉所屬廣告業會員自我約束,避免將廣告投放至IWL所列之侵權網站,以阻斷其廣告金流使其自然消失,期達成遏止侵權網站之目的。

  3. 為積極執行旨揭事項,政府請各機關應主動瞭解自身相關廣告投放之情形,並要求承包廣告投放之執行廠商,不可將政府廣告投放於盜版侵權網站上。

  4. 有關盜版侵權網站名單,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IWL專案小組已公布於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網站(網址:http://www.ifpi.org.tw/,路徑為首頁→最新消息→IWL最新資料);IWL台灣智慧財產維權聯盟則公布於以下網址供各界查閱(網址:https://www.dropbox.com/sh/zgevkt91mcp2abk/AABvTcz2yN-jSc03OBQMAmewa?dl=0)。有關侵權網站名單問題可逕洽兩聯盟聯繫窗口瞭解。

※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智著字第10716011680號函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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