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北總醫研字第1084800181號 發文日期 :108年03月26日
為確保本院研發成果或專利技術之相關權益,計畫主持人或創作發明人及所屬單位,因申請院外計畫、產官學合作研究發展計畫、或轉委託研究計畫,於辦理契約研議時,舉凡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衍生權益及損害賠償事宜,均應遵照院頒相關規定辦理;契約研擬,須加會簽相關業管單位意見,必要時經本院法律顧問或委任律師審閱,陳院長核定後,用印方屬有效。如有未經核准,逕自與院外機構就任何歸屬於本院之研發成果簽署契約文件者,本院將一概不予承認,並追究該簽約人之相關法律責任,所衍生相關權利義務,概由簽約人負責。
為避免研發成果產生爭議事件,本院同仁與院外機構共同研發、測試或產學合作時,敬請先行計算權益比例,簽訂契約後,始進行研發、測試或產學合作計畫。
有關本院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利申請、產官學合作及技術移轉等相關事項,有疑義或需協助說明者,請逕洽醫學研究部技術移轉組劉邦榮組長。 電話:(02)2871-2121 分機:812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北總醫研字第1084800181號函 附件:專利法、著作權法、本院產官學合作計畫暨研發成果管理要點、試算表、部務會議宣導資料。
最後更新:2019/11/04 14: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