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因應措施:依照RACE火災應變守則 R Remove(救援撤離)、A Alarm(立即通報)、C Contain(侷限火煙)、E Extinguish & Evacuate(滅火疏散)
本院若發生火警由通報組人員直撥總機(*90或9)報告火警發生地點、火災種類、火勢程度、危安因素等,或按壓「火警報知機」,回報指揮官災情狀況。
內部廣播向病患及同仁說明火災狀況與配合事項,廣播範例「各位同仁及病患請注意,本病房於ooo地點發現火災,請各編組同仁執行編組任務,病患請配合本院同仁指示動作,請勿驚慌」。
應立刻就近取用「滅火器」或「室內消防栓」,對準火點實施噴射,施放完畢後,隨即關閉房門避免煙擴散。關閉起火處之房門及確認防火門是否關閉,以有效阻隔熱與煙危害,病患就地避難,電源、氧氣及維生設備應維持正常運作。
發生火災後,疏散組人員立即解開安全門鎖,俾利救災人員進入。
疏散順序為 1.可自行行動之病患 2. 需要以輪椅、推床、助行器輔助之病人由家屬或救災支援人員逕向疏散方向疏散 3. 重症或危重病人使用醫療設備(呼吸器等),則由醫護人員準備妥善後予以疏散。
急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