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之妊娠禁忌 |
周千瀅 |
孕婦於妊娠期間,應盡量避免用藥,一方面藥物有可能會經由胎盤影響到胎兒,造成胎兒發育遲緩,甚至導致畸胎;一方面藥物有可能會直接影響到母體,造成子宮收縮或早產。 妊娠禁忌是指某些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亦損害胎元、引起流產或危及孕婦生命的藥物,孕婦不能或不宜於妊娠期間使用。妊娠禁忌用藥有毒性大小、作用強弱之分,因而對孕婦與胎兒的影響程度也有差別,經過歷代醫家不斷的臨床實踐瞭解,妊娠禁忌藥物又可分為禁用與慎用兩類。禁用者包括毒劇藥或藥性峻猛的藥物,如水銀、砒霜、大戟、芫花、巴豆、水蛭、麝香、莪朮、班蝥、雄黃、輕粉、蟬酥、馬錢子、膽礬、皂礬、藜蘆、瓜蒂、乾漆蜈蚣、甘遂、千金子霜、商陸、川烏、草烏、芒硝、番瀉葉、蘆薈等;慎用者包括通經祛淤、行氣破滯、辛溫燥熱、滑利沈降之藥物,如:茜草、桃仁、紅花、枳實、枳殼、乾薑、半夏、附子、肉桂、木通、丹皮、大黃、乳香、沒藥、五靈脂、王不留行、冬葵子、薏苡仁等。 根據研究,孕婦若誤服上述禁(慎)用藥物,可能會出現下列情形:
總之,凡是屬於禁用者,妊娠期間絕對不能用;而屬於慎用者,則需根據孕婦患病情況,權衡輕重後斟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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