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委員會
為全面深化永續治理,本院於 2024 年 3 月正式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三大工作小組,由相關業管單位之一級主管出任正、副組長,全力推進各項永續業務。在管考機制上,除每季定期召開委員會會議外,自 2024 年 8 月起,更於每月院務會議或永續發展委員會中,安排一級主管輪流向院長簡報所屬部室之永續績效。此外,自 2025 年 2 月起,各一級單位亦將永續策略與具體作為納入每月部(室)務會議之核心議程並落實紀錄追蹤,確保永續 DNA 融入日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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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續發展委員會架構 |
在利害關係人溝通方面,本院依循國際權威組織 AccountAbility 所制定之 AA1000 SES 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五大原則,嚴謹篩選出 7 大核心利害關係人。為精準掌握各界關注焦點,於 2026 年 2 月啟動重大主題鑑別,除發函邀請本院同仁與主管機關填寫調查問卷外,亦同步選定 12 個重點單位進行深度部門訪談。
經永續秘書單位初步彙整,篩選出前 17 項重大議題後,隨即提報至永續發展委員會進行深度評估,並積極引入外部專家學者之專業建議,最終鑑別出 10 項核心重大主題,作為本永續報告書章節架構之擘劃依據,全案已依循行政程序奉院長核定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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