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治理
「視病猶親、追求卓越、恪遵倫理、守法守信」為本院核心價值,「正直、清廉、能幹、圓融、和諧」為院長對全體同仁工作指導原則,顯見本院除推動醫療業務外,亦重視同仁的品格操守與守法意識,展現首長決心與持續作為。
本院設立多項廉政管理措施,除了將廉政管理政策融入日常作業執行,亦透過會議倡導、教育訓練及舉辦反貪腐相關活動等方式持續推動反貪倡廉之精神。如發生貪瀆不法事件,院內也設立暢通的申訴管道,極力落實透明治理。
| 貪瀆不法事件申訴管道 |
| 受理單位 | 政風室 |
| 服務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中正樓2樓 |
| 申訴電話 | (02)2875-7007 |
| 申訴傳真 | (02)2875-7328 |
| 申訴電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相關作為 | 說明 |
| 管理措施 | 每年度訂定本院廉政工作計畫,據以推動各項工作策略及目標,並於實施前函知及會辦相關單位人員配合落實執行。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於本院官網設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揭露專區」,落實主動公開揭露義務,強化外部監督與透明度。 |
| 會議倡導 | 每月運用院務會議時機(會議由院長主持,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出席與會),宣達政府當前廉能政策及相關反貪倡廉資訊,相關會議記錄及宣達資料,通函本院各單位,透由各單位業務會議傳達所屬週知。 2025年9月30日召開廉政會報並由院長親自主持,出列席人員除院內本會報委員及相關單位人員外,並遴聘外部專家學者擔任外聘委員強化會報功能,會議檢討防貪、反貪、肅貪等廉政工作推動情形,並針對本院年度相關廉政風險議題,進行專題報告及討論。 |
| 教育訓練 | 2025年辦理「陽光法案《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1場次,宣導陽光法案精神及其對反貪腐工作之重要性。 2025年針對本院各單位辦理採購人員,舉辦防貪指引及案例教育宣導1場,共計121人參加,期能於第一線機先防止弊失發生。同年7月17日於本院採購教育訓練中,針對各單位辦理採購人員,提報「廉政防貪指引-採購違失防貪案例分享」,透過實務案例宣導,增進各申購單位採購承辦人員之正確觀念,俾於第一線機先防止弊失發生。 以數位方式進行「新進人員廉政法紀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包括「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法令規定,以深化同仁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行為之認知,2025年共計有520人完成訓練課程。 |
| 日常作業執行 | 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案件,並於公告招標文件時一併提供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及廠商聲明書供投標廠商填寫,以落實陽光法案精神。 招標案件檢附投標須知,向所有廠商主動提供法務部廉政署等多元檢舉管道資訊,以發揮揭弊及吹哨功能。 |
| 反貪腐相關活動 | 依據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鼓勵社會參與,促進透明與貪腐零容忍的共識」策略,2025年3月22日、5月3日結合本院社區醫療服務活動,於本院孝威館及明德國中辦理「擁廉拒貪‧我最行」廉政宣導活動。 2025年5月21日協同桃園分院為「新生醫護管理專校」至該院實習的護理學生,舉辦「廉醫誠信,守護校園」廉潔誠信宣導活動,有效提高民眾對於貪腐威脅之認識,深入基層與民眾互動溝通聯繫,傳播反貪倡廉資訊。 |
法規遵循
為確保各項作業符合相關法令與政策規範,本院除透過定期稽核、風險控管及供應鏈管理健全法遵體系外,亦持續強化同仁法治觀念與內部管理機制,以維持醫院營運穩定及保障病人權益,並善盡醫療機構之社會責任。
違規事件報導
北榮將重大違規事件定義為單一事件罰鍰金額累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2025年未發生重大違規事件,惟有1件未依法通報爭議1件,係因某醫師於病歷記載支氣管肺炎、長期咳嗽,並開立「退伍軍人症」診斷書,經主管機關查知後綜合判定本院未盡督導職責及醫師未及時通報均予以裁罰。本院同年12月依法提出訴願,2026年2月接獲臺北市政府訴願決定書,顯示為原處分機關尚有相關事證未調查釐清,故原處分決定撤銷。
針對此事件,本院已於2025年11月起要求診斷書開立系統新增警語:「診斷書內容如涉及法定傳染病,務必謹慎或諮詢相關專家,符合定義須通報。」並於院務會議及感染管制委員會業務會議中加強宣導,2026年1月亦以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各一級醫療單位相關素材再教育及全院教育訓練。
依法採購
北榮依照《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進行採購,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案件以公開招標為主。本院採購項目以醫療設備、臨床醫療衛材、藥品及檢驗試劑為主,相關品項均需符合《醫療器材管理法》及《藥事法》之規範,採購過程均依申購單位之臨床需求訂定通用規格,依《政府採購法》之規範辦理招標決標程序;一般設備及耗材(如資訊設備、家電類及文具經理品等)採購則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優先採購。
配合之供應商或勞務承攬廠商均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公告拒絕往來廠商,契約期間100%要求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透過履約管理確保所選擇之供應商、承攬商重視及符合人權條件。2025年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決標後得標之供應廠商共1,013家,本國廠商計有1,000家,當地採購占比約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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