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相關法規辦理危害性化學品之標示及風險管理,並採行必要之管理措施,以確保工作場所之作業安全。相關規定明確界定危險及有害物質之分類,並要求雇主於化學品容器上張貼中文標示,內容須包含圖式、警示語及防範措施。另製造商及供應商應提供安全資料表(Safety Data Sheets, SDS),並至少每三年檢視及更新其內容,以確保資訊之正確性與時效性。
危害通識
1.1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介紹_視訊
2.2 附表二-標示之格式
2.5 附表五-危害性化學品清單
7. 危害物質清單空白表單參考
9. 安全資料表查詢 http://ghs.osha.gov.tw/CHT/masterpage/index_CHT.aspx
10. SDS查詢教學.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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