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職災是需要8小時通報主管機關?

►不符合:
如果沒有發生「死」、「三個人同時受傷」或「一人需住院治療」之情境,請改至下列網址申請
預防職業災(害)傷注意事項 https://wd.vghtpe.gov.tw/osh/Fpage.action?muid=21256&fid=19097
►符合:通報方式 擇一,請以網址通報為優先!
- 網址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職災通報
- 電話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報案專線 0910922707、(02)23086100
- 事故單位另應於8小時通報之翌日起指派專人,並於72小時內完成下列事項:
- 填報【工作場所職業災害調查結果表】,並報陳院長簽核,副知職業安全衛生室。
- 回覆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二、其他
- 職業災害及現場調查程序 km知識網限院內網域
- 工作場所職業災害調查結果表 資料來源_臺北市勞動檢查處/申辦項目/下載表格
三、說明
- 三傷:是指三人以上受傷且需要就醫治療。
- 須住院:以事件發生之際,有立即住院治療之必要之事實為準;若為事發後數日或其他非必要考量、通勤事故…等,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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