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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

臺北榮民總醫院神經醫學中心(神經內科)招訓116年度第1年住院醫師第2次甄選公告

發佈日期:
發佈者:神經醫學中心神經內科
類別:徵才公告
點閱數: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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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神經醫學中心(神經內科)招訓116年度第1年住院醫師第2次甄選公告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職稱

住院醫師

名額

輔導會代訓生不限定:正取1名、備取2名。

※輔導會代訓生不限定身分:開放代訓生及自費醫師報考。

※訓練容額依照台灣神經科醫學會及輔導會核定容額調整。

※備取人員候用期限依各專科醫學會規定辦理。

工作地點

臺北市

上網期間

10/20~11/4

資格條件

依本規定參加甄選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具有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在訓證明者。

2、已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類科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者。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錄取者,及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改以契約住院醫師僱用。)。

工作項目

接受神經專科醫師訓練,執行科內醫療臨床及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中正16樓(神經內科)

報名方式

(含檢具文件)

  1. 報名人員請填妥報名於115年11月4日中午12時前,連同以下資料,電子檔案電子郵件寄送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紙本寄送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中正16樓神經醫學中心神經內科。紙本採親送或掛號送件,郵寄者則以當日中午12時前實際收到資料為準。若於截止時間內未收到資料或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1. 主旨:註明「116年度R1第2次甄試甄試」,請將應檢附證件檔案合併個人其他佐證資料,電子檔案轉檔或(掃描) 成PDF檔案一份寄出,紙本表單請採雙面列印寄送。
  2. 為維護甄選人員權益,電子檔案寄出後,請來電確認郵件收件成功與否,以確保確保資料完整收件(連絡電話:02-28712121#86693~86694)。

2、應檢附證件:

  1. 住院醫師報名表
  2. 自傳(500至1000字)
  3. 在學期間參加課外活動及獎懲概況表
  4. 國籍切結書
  5. 品德查詢同意書

  ※以上均有制式化表單歡迎前往本科網站之徵才專區下載利用。

  1. 畢業證書或相當學歷證明影本
  2.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衛生福利部核發醫師證書影本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在學成績單(須有畢業成績及排名)或成績證明影本
  6. 實習證明、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醫師PGY完訓(在訓)證明或在職證明
  7. 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等證明文件或足以證明預定退伍日期文件之影本(僑生比照辦理)
  8. 其他(可選擇性提供,如英文檢定證書、獎懲紀錄、著作、推薦信函、過去競賽獲獎文件、志工隊輔幹部等優良證明文件)

甄選程序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甄試當日先實施筆試再辦理面試,報考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1. 甄試項目:筆試(50%)、面試(50%)。
  2. 筆試、面試日期:115年11月7日(星期六);筆試時間上午10:00(請提前報到)、面試下午開始。
  3. 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神經醫學中心(神經內科)中正16樓。
  4. 錄取名單:本院核定公告於本院網站之錄取公告專區,另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錄取者;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其他注意

事    項

  1. 考試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更改,另行通知。
  2. 所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者,取消其應考及錄取資格。
  3. 其他招考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神經內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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