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沿醫師/張凱理醫師
臨床上,常見的濫用與成癮物質種類可分為:(1) 酒精 (2) 嗎啡類 (3) 大麻 (4) 鎮靜及安眠藥物 (5) 中樞神精興奮劑(如安非他命、古柯鹼) (6) 咖啡因 (7) 導致幻覺的藥物 (8)香煙 (9) 揮發類溶劑 (10) 其他成癮性物質。
物質使用障礙症的診斷準則為:當事人有長達一年的期間,因使用成癮物質有以下至少2種情形:
1. 比預期的更大量、更長時間使用該物質 2. 儘管想減少或控制使用,卻不成功 3. 會花很多時間和心思去獲取和使用該物質,或等待從其效應中恢復 4. 有渴求、強烈慾望使用該物質 5. 因使用物質而在職場、學校、或家裡無法勝任義務 6. 儘管已經造成社會及人際上問題,仍然繼續使用 7. 重要的社會、職業、及休閒活動因使用物質而減少或放棄 8. 重覆在會造成身體危險的情境下使用 9. 儘管知道使用物質會造成身體或心理問題,卻無法停止用藥 10. 對物質的耐受性:持續增加使用量已達到跟以往同等的效果,或在持續使用等量物質之下效果顯著降低 11. 有戒斷症狀
酒藥癮的治療在臨床上可分為:急性中毒,戒斷症狀,長期依賴及反覆復發,因用藥所導致的身體問題(尤其是因注射用藥引起之愛滋病傳染)及精神問題,生活功能的復健。上述之用藥分類中 (1) (2) (4) (5) (主要是安非他命) (9) 屬常見。
酒藥癮的生物學研究及臨床藥物治療,近年有長足進步。但患者之治療,在臨床上仍為難題。通常除物質成癮外,他們也會合併其它精神科診斷,除了情緒疾患、思覺失調類群疾患症之外,人格障礙症亦屬常見。藥酒癮患者生活型態混亂,常常易衝動、暴力、自傷、對治療缺乏合作,多種社會心理問題,例如婚姻問題、家庭解組、社會及職業功能不佳、犯罪及觸法等等,也常合併發生。動機式晤談(Motivational Interviewing),和由認知行為治療衍伸而來的復發預防(Relapse Prevention)和傷害減少(Harm Reduction),是目前常用的治療模式。
最後更新: 2023/03/01 10: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