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組Q&A (一般問題)
Q1:病患至本院就醫可否使用信用卡繳交醫療費用?
A1: 民眾來院門診、急診及住院,除了繳交現金以外,尚可選擇個人方便的繳費方式,例如小額的門診費用可選擇不需手續費的金融卡轉帳,另自106年3月20日起增加以信用卡繳納醫療費用之服務,接受民眾刷卡支付醫療費用(手續費採定額費率計價機制),首波適用的發卡機構有合庫銀行、臺灣銀行、玉山銀行、第一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台新銀行、日盛銀行、安泰銀行等10家。
Q2:如何開立費用收據證明?
A2: 一、至本院中正樓一樓4號櫃檯辦理。
二、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20分,周六上午8時至12時,周日及國定假日不辦理。
三、本人辦理須攜帶身分證正本,親屬委託辦理代理人須攜帶身分證及病患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非
親屬需另加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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