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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臺北榮民總醫院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105年7月1日 正式成立

發佈日期:
發佈者: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類別:最新消息
點閱數:1586

臺北榮民總醫院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105年7月1日 正式成立


壹、 目的:
臺北榮民總醫院(以下簡稱本院)為保障臨床研究受試者之安全、權益與福祉,在「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督導下,透過與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之合作,整合「新藥臨床試驗中心」、「臨床試驗藥局」等單位,提升對全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之保護與臨床試驗品質。

貳、 定名:
本中心定名為「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英文為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Center,簡稱 HRPC。

參、 任務:
一、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方針與策略之規劃。
二、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業務之統合、協調、管理與監督,包括:
(一) 監督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行政作業,以及研究人員之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相關業務。
(二) 監督研究合約之審查。
(三) 監督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之教育訓練。
三、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業務之稽核與品質改善。
四、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之會務運作。
五、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國際評鑑之策劃。
六、 受理人體研究之受試者、研究人員以及其他人士,對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相關業務之咨詢、申訴或建議。
七、 支援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詢委員會行政業務。

肆、 組織:
本中心設置主任一人,由本院院長聘任,任期二年,續聘得連任,負責統籌中心事務。另置副主任一人、執行秘書一人、副執行秘書若干名,以及工作人員若干名,負責中心業務運作。

本中心奉    院長核可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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