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 (112年8月起聘) 送審作業已開始:112年2月21日 (二) 截止收件
內科組包括:內科、小兒、神內、復健、精神、放射線 (含核醫)、家醫/一般醫學、高齡。
(**本學期起皮膚學科改送外科組)
1. 送審相關規定 請參閱 醫學系臨床學科教師送審 或 點選左邊 "申請資格"
2. 本學期送審資訊及表格下載,請從以下連結前往 (陽明交大醫學系)
https://med.nycu.edu.tw/臨床教師/ --> 內科組資訊
相關說明:
- 內科組包括:內科、小兒、神內、復健、精神、放射線 (含核醫)、家醫/一般醫學、高齡。
- 請由以上連結下載相關表單及送審表格,參考"內科組申請需知"及"內科組檢核表"之說明備妥各項表格,並經各主管簽章後,於截止日 (112/2/21 星期二) 前送達醫學系內科組委辦單位(臺北榮總內科部)彙辦。
- 除學校基本資格規定外,送審醫學系部定兼任教師必需符合【陽明大學醫學系臨床學科部定兼任教師新聘/升等送審收件資格要點】方予受理,詳情請見 “送審法規” 網頁。
- 兼任教師需符合已有聘書,授課時數符合規定者,始得申請教師資格審定。學校111年11月通過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教師聘任要點",其中有修正新聘兼任教師請頒部定證書相關規定,請參閱最新消息。
- 送審升等教授須於送審前三年內,通過國科會(科技部)、國衛院、中研院,且為全國性公開競爭型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升等副教授須於送審前五年內,具有國科會(科技部)、 國衛院、中研院申請紀錄。以上未具備者則不收件。 (111年12月院評會修訂) (114學年度起有新規定,請參閱審查辦法細則 law-1.pdf)
- 臺北榮總升等教師 (其他醫院醫師不適用)須通過病歷審查,才能進行升等審查,北榮送審人交件時請同時繳交「病歷審查合格證明」。
- 本學期合著人證明表格更新,其他表格近期亦多有更新,請勿使用舊版表格。
- 升等教師需填報5年內授課時數 (表格:授課時數證明書)。
- 升等教授或副教授務必至學校研究人才個人網更新相關資料
(詳情請參閱醫學系網站說明https://med.nycu.edu.tw/臨床教師/)。 - 研究論文積分或篇數,達標準一或標準二,得提出申請
- 送審論文標準一相關:
- 主論文篇數:教授5篇 (必需為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且至少三篇為通訊作者;其中一篇雜誌分類排名第1或≦10%或IF≧5);副教授4篇(必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至少兩篇為第一作者),助理教授3篇(必需為第一作者),講師2篇 (必需為第一作者;若雜誌分類排名<20%可只送1篇,但該篇不可為equal contribution)。
- 升等主論文折抵:(新聘不適用)
- IF≧8或P值≦5%:折抵1篇
- IF≧15:折抵2篇
- 需符合:(1) 教授:必須為通訊作者;副教授、助理教授:需為第一或通訊作者;(2) 該著作不可為Equal contribution;(3) 最多以折抵2篇為限。
- 參考著作最高採計篇數(不得超過):教授7篇、副教授6篇、助理教授5篇、講師4篇
- 著作審送審門檻:歸類計分(主+參) 【助理教授>=300;副教授>=400;教授>=500】(講師或學位審未限)。
- 升等歸類計分送審下限折抵規定:(新聘不適用)
- 主要著作IF≧8或P值≦5%:折抵75分
- 主要著作IF≧15:折抵150分
- 送審論文標準二:
詳見:https://wd.vghtpe.gov.tw/im/Fpage.action?muid=4230&fid=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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