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影像診療部|116年度第一年住院醫師甄選公告
本院影像診療部誠摯歡迎具備熱忱與專業的您加入我們的團隊!以下為本次招訓詳細資訊:
💡 職稱
🎓 資格條件
應甄選人員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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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醫學系畢業(含在訓中):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並具有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在訓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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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PGY 訓練者:
已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類科及格,且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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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錄用與國籍規定:
📝 報名方式與應檢附文件
🔹 步驟一:電子檔 E-mail
請於 115年10月8日(含)前,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人事室網頁 / 下載專區 / 任免組)下載報名表填寫,並將報名表電子檔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
🔹 步驟二:紙本資料親送或郵寄
請列印報名表(含自傳),連同下方應檢附證件,於截止日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收件地址。信封外請務必註明「報名甄試住院醫師」。
📁 應檢附證件清單
請依序準備以下文件影本(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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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畢業證書或相當學歷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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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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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衛生福利部核發醫師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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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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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學成績單(須包含畢業成績及排名)或成績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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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習證明、PGY完訓(或在訓)證明、或在職證明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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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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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德查詢同意書(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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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籍切結書
📅 甄選程序與時間地點
本次甄選將採取先筆試、後面試之合併評選方式,請報考人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 甄試項目 |
成績佔比 |
甄試日期 |
甄試地點 |
| 筆試 |
50% |
115年10月17日 |
中正樓二樓 影像診療部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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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試 |
50% |
115年10月17日 |
中正樓二樓 影像診療部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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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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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通知: 考試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災等)需要更改,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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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條款: 所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者,一律取消其應考及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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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如附件或本院官網首頁 → 公告事項 → 招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