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發布日期:105.03.29
健保醫字第1050003412號
主旨:關於衛生福利部105年3月28日以衛部保字第1051260180號令,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修正項目、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一至四,請參考,並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知悉。
最後更新:2019/03/04 16: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