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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梭雷射說明

 

簡介

屬於分段雷射療法(Fractional Photothermolysis),包括兩大類機種:剝脫(汽化)性及非剝脫性。其原理是利用均勻匀分散的微小雷射光束加熱破壞皮膚表皮及真皮層,刺激皮膚再生反應,將過去整片焦土式的雷射治療方式改成蠶食的方式進行,⼀一來可以減少破壞降低副作用發生率,二來鄰近的完好組織給予修復的成分也較多,旁邊沒有受傷的組織可以馬上進行修補的工作,約1-2 天內傷口會癒合,皮膚發紅也會1-2天內復原,以分段、多次療程來減少雷射副作用,並達到治療效果。由於個人皮膚復原能力不相同,因此治療效果也有差異。

 

適應症(僅列常用):

各種皮膚疤痕、細紋、回春、色素斑、肝斑等。
針對肝斑的治療,目前尚無嚴謹的大規模臨床研究報告,治療效果未定。

 

注意事項:

1.曾有局部麻醉藥劑或外用藥膏過敏的患者請於術前告知醫師。
2.治療後冰敷直至熱脹感緩解。治療完當天可間歇冰敷,以促進紅腫熱脹的消散。
3.治療後3~7 天內會有微紅及腫脹,並逐漸轉成細微的小痂皮,痂皮約在5天到兩週內自行脫落,痂皮脫落前有輕微搔癢,切記不可搔抓。
4.清潔及保養需輕柔,可用溫和的洗面乳清洗。必要時需加強保濕。
5.術後加強防曬,以防反黑(即雷射後色素沈澱)。避免可能造成感染或刺激皮膚之行為,例如:做臉、敷臉、去角質、塗抹刺激性保養品、泡溫泉等。
 

副作用及相對不適應症:

1.孕婦、光敏感皮膚及感染性傷口,治療前應由醫師評估。
2.若有皮膚乾癢不適、曬傷、濕疹、毛囊炎或色素沉澱等的部位,不適做雷射治療。
3.治療後可能有色素沉澱現象或敏感肌膚產生,應依醫師指示治療。並應延緩或停止雷射治療。
4.如有傷口感染或化膿,需接受抗生素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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