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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骨轉移的雙磷酸鹽類使用原則及應注意事項

 

在針對雙磷酸鹽類(Bisphosphonates)的藥物使用於乳癌轉移造成的骨骼併發症的指導方針中,目前主要是根據美國臨床腫瘤醫學會 ASCO 在 2003 所做成的一份指引為主。針對有影像指出有骨頭轉移的病友,其治療原則主要分為三部分如下:


在一般「放射線影像檢查」(plain radiographs)中可見蝕骨病灶者:

  1. 建議使用雙磷酸鹽類。
  2. 每 3 到 4 星期一次使用靜脈注射的 Zometa(卓骨祂)4mg 至少滴注 15 分鐘,或是 Aredia(雷狄亞)90mg 滴注,至少 2 小時。


若 X 光片正常而骨頭核醫掃描(whole body bone scan)異常,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異常者:

  1. 建議使用雙磷酸鹽類。
  2. 方法同上。


若只有骨骼核醫掃描(whole body bone scan)異常,但X光、電腦斷層及核磁共振皆正常者:

  1. 不建議治療使用。
  2. 若病人的乳癌轉移部位在「非骨頭」病灶則不建議使用。

 

至於對控制乳癌骨頭轉移所引起的蝕骨疼痛,其建議為整合「目前一般標準治療骨頭轉移的方法」及「磷酸鹽類的藥物」。所謂的一般標準治療方法包括:止痛藥、類固醇、侵襲性治療、非類固醇類止痛藥物、全身性核子醫學治療及局部放射治療。至於針劑的雷狄亞、卓骨祂在與化學治療或荷爾蒙治療併用也是可以減少蝕骨痛,但直接合併放射治療則不建議。
 

而這類磷酸鹽類藥物使用的副作用中,常見的如關節痛、發燒、肌肉痛,而最需要注意的是長期使用對腎功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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