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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102年11月1日行政院核准將教師培育科納入編制並隸屬教學部,目前教師培育科設置主任一人,教學型主治醫師兩名及組員、專任助理五名。

 

 

為策劃、訂定、發展全院性教師培育之政策與訓練計畫, 並提供各臨床教師良好之學習環境,以充分提昇、培育各醫事臨床教師之教學能力, 特設立本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本組) 召集人乙名由教學部教師培育科主管擔任,執行秘書乙名襄助召集人業務推行。 委員若干人由召集人推舉院內外專家學者、院內各一級醫療單位具臨床教學優良且教學熱忱醫師擔任, 醫事類含中醫、牙醫、藥事、醫事放射、醫事檢驗、物理治療、職能治療、營養、護理、呼吸治療、臨床心理、語言治療、聽力代表各乙名參加。 委員任期每三年一任,連選得連任。

組織架構圖說明:

科主任:

督導相關行政工作、教學資源開發及分配、各工作小組間之協調。

 

執行秘書:

協助科主任執行各項行政工作,及協助課程規劃及舉行。

 

工作小組:

       課程執行工作小組:
       核心課程小組成員需參與專業課程之設計規劃及講師之推薦與審查,並輪流擔任課程主

       持人

       教師評估及獎勵小組:
       負責研擬臨床教師相關之獎勵與評估條文準則,並有計劃的實行。


各小組每年應定期提出未來一年預備舉辦之師資培育活動及相關人力與經費編列計畫,並

經教師培育科開會決議。

組織架構圖請見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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