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榮)暨國立陽明大學(陽)
卓越醫師人才培育執行小組設置辦法
經 103 年 2 月 19 日榮陽卓越醫師人才培育聯席會議第三會議討論通過
一、宗旨
本榮陽卓越醫師人才培育執行小組之宗旨在為臺北榮民總醫院及國立陽明大學培育優秀醫師人
才,並提供出國汲取新知及進修之機會,以促進榮陽長遠研究發展。
二、組織成員及任務職掌
(一)、 執行長 1 名及委員 3 名:
由「榮陽卓越醫師人才培育聯席會議」指派。
(二)、 秘書 1 名:
由執行長指派相關業務承辦人擔任。
三、任務及職掌
(一)、 執行長:
負責督導執行榮陽卓越醫師人才培育聯席小組決議事項及主持人才培育複審會議。
(二)、 委員:
擔任複審委員,參與人才培育複審會議。對短期開會者,從嚴審理。
(三)、 秘書:
負責行文至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並通知臺北榮民總醫院及國立陽明大學各自窗口轉知獲補助
者,並進行經費核銷及成果心得彙整。
四、會期
每季召開複審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預算以季平均分配辦理。
五、本辦法經榮陽卓越醫師人才培育聯席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
臺北榮民總醫院(榮)暨國立陽明大學(陽)
卓越醫師人才培育執行小組複審會議執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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