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查收費標準
(依110.3.26行政會議/SOP小組會議修訂) 下載 經費一覽表
臨床試驗案 |
性質 |
收費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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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贊助經費之計畫案 |
一般審查 |
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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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審查 |
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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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案 |
行政變更 |
5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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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審查 |
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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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審查 |
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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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審查 (一般審查/簡易審查 ) |
第四年起每次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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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審查頻率〝一年〞之案件為例】:通過日為2018/1/1,2018/1/1~2018/12/31(新案)、2019/1/1~2019/12/31(持續1)、2020/1/1~2020/12/31(持續2),為計畫第一年至第三年,如欲展延IRB核准有效期限至2021/1/1~2022/12/31(持續3),即〝第3次持續審查〞為計畫第四年,故申請持續審查時即須繳交審查費。 【以審查頻率〝半年〞之案件為例】:通過日為2018/1/1,2018/1/1~2018/6/30(新案)、2018/7/1~2018/12/31(持續1)、2019/1/1~2019/6/30(持續2)、2019/7/1~2019/12/31(持續3)、2020/1/1~2020/6/30(持續4)、2020/7/1~2020/12/31(持續5)為計畫第一年至第三年,如欲展延IRB核准有效期限至2021/1/1~2021/6/30(持續6),即〝第6次持續審查〞為計畫第四年,故申請持續審查時即須繳交審查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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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終止案/撤案 |
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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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審 |
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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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廠商贊助經費之研究計畫案 (如科技部、衛福部或各學會…) |
一般審查 |
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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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審查 |
5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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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案 |
行政變更 |
5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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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審查 |
5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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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審查 |
5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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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審查及結案(包括終止案、撤案) |
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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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審 |
2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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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內人員所提之院內計畫 |
新案、變更案、免審案件、持續審查及結案(包括終止案、撤案) |
本院院內計畫核定後由醫學研究部年度單位轉帳人體試驗委員會(※分院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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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內人員所提自行研究案 |
新案、變更案、免審案件、持續審查及結案(包括終止案、撤案) |
若取得廠商/非廠商贊助之經費(如科技部、衛福部或各學會…),須主動補繳審查費,費用如上述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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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RB案件 |
新案(包括主審/副審) |
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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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案 (主審/副審) |
行政變更 |
5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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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審查 |
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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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審查 |
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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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主審醫院共有3次修正案,審查費視案件類型×3) (例如:主審醫院同次修正案中有3版計畫書修正,審查費視案件類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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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審查 (一般審查/簡易審查 ) |
第四年起每次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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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終止案/撤案 |
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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