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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一覽表

臺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查收費標準

(依110.3.26行政會議/SOP小組會議修訂)  下載 經費一覽表

臺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查收費標準

臨床試驗案

性質

收費金額

廠商贊助經費之計畫案

一般審查

5萬元

簡易審查

5萬元

變更案

行政變更

5仟元

一般審查

2萬元

簡易審查

2萬元

持續審查 (一般審查/簡易審查 )

第四年起每次1萬元

  • 新案送審為第一年

【以審查頻率〝一年〞之案件為例】:通過日為2018/1/1,2018/1/1~2018/12/31(新案)、2019/1/1~2019/12/31(持續1)、2020/1/1~2020/12/31(持續2),為計畫第一年至第三年,如欲展延IRB核准有效期限至2021/1/1~2022/12/31(持續3),即〝第3次持續審查〞為計畫第四年,故申請持續審查時即須繳交審查費。

【以審查頻率〝半年〞之案件為例】:通過日為2018/1/1,2018/1/1~2018/6/30(新案)、2018/7/1~2018/12/31(持續1)、2019/1/1~2019/6/30(持續2)、2019/7/1~2019/12/31(持續3)、2020/1/1~2020/6/30(持續4)、2020/7/1~2020/12/31(持續5)為計畫第一年至第三年,如欲展延IRB核准有效期限至2021/1/1~2021/6/30(持續6),即〝第6次持續審查〞為計畫第四年,故申請持續審查時即須繳交審查費。

結案/終止案/撤案

1萬元

免審

5萬元

非廠商贊助經費之研究計畫案

 (如科技部、衛福部或各學會…)

一般審查

2萬元

簡易審查

5仟元

變更案

行政變更

5仟元

一般審查

5仟元

簡易審查

5仟元

持續審查及結案(包括終止案、撤案)

免費

免審

2仟元

院內人員所提之院內計畫

新案、變更案、免審案件、持續審查及結案(包括終止案、撤案)

本院院內計畫核定後由醫學研究部年度單位轉帳人體試驗委員會(※分院不適用)

院內人員所提自行研究案

新案、變更案、免審案件、持續審查及結案(包括終止案、撤案)

若取得廠商/非廠商贊助之經費(如科技部、衛福部或各學會…),須主動補繳審查費,費用如上述規定

CIRB案件

新案(包括主審/副審)

6萬元

變更案

(主審/副審)

行政變更

5仟元

一般審查

2萬元

簡易審查

2萬元

  • 所有文件中,如主審醫院具多次/多版之修正案,採逐案(次)收費

(例如:主審醫院共有3次修正案,審查費視案件類型×3)

(例如:主審醫院同次修正案中有3版計畫書修正,審查費視案件類型×3)

  • 如本院為副審醫院,同次修正案若含主審醫院未審查之項目,須視案件類型額外收取審查費

持續審查 (一般審查/簡易審查 )

第四年起每次1萬元

  • 同廠商贊助經費之計畫案持續審查之收費)

結案/終止案/撤案

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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