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總貧困病人補助要點
一、對象:本院就醫之貧困病人,符合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 戶,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無力負擔者。
二、項目:醫療費用及必要之急難救助。
三、應備文件:
(一)最近三個月內全家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三)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五)其他佐證資料(如身心障礙證明等)
四、申請方式
(一)親洽本院社會工作室(中正樓一樓社工室社工組)
(二)電話洽詢:社工組02-2875-7318
輔導組02-2875-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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