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是為了讓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能在家中得到適當照顧,紓解家庭照顧的壓力,由受訓合格的居家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分擔照顧。
一、居家服務內容:
- 身體照顧服務
- 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二、居家服務主要針對以下對象:
-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65歲以上老人」及「50歲以上(含)之身心障礙者」,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s)評估進食、移位、室內走動、穿衣、洗澡、如廁等6項,達1項以上失能者。
-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之65歲以上獨居老人,經工具性日常生活量表(IADLs)評估上街購物、外出、食物烹調、家務維持、洗衣服等5項中有3項需要協助,係為輕度失能。
三、補助額度:居家服務補助額度
* 為台北市補助標準,各縣市實際補助內容請洽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四、相關連結:
諮詢電話:北市照顧管理中心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5880及5區服務站
(內含受託單位一覽表以及申請相關流程及補助條件)
諮詢電話:1999 轉6966(身障者50歲以上)或轉2267(身障者未滿50歲)
(內含受託單位一覽表)
諮詢電話:(02)2257-7155分機3561 王小姐或聯繫各區長照管理中心
(內含申請相關流程及補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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