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機構需由兩個機構(含)以上共同提出,其中必需含中研院。有意申請者至『臺北榮總/榮總台灣聯大及其他合作計畫專題研究計畫管理系統』(https://rg.vghtpe.gov.tw/VGHWPR/)提出申請。
二、多年期計畫需每年提出申請並審查,計畫名稱請加註第二年或第三年,計畫書內容可以和前一年一樣,且需附上前一年計畫之進度報告。
三、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期間退休或出國連續超過三個月,不得擔任計畫主持人。
四、研究計畫中如有涉及人體試驗、基因重組實驗或動物實驗者,應於申請時檢附相關委員會核准文件或送件證明。
承辦人:醫研部李宜儒
TEL:743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