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護院內會診
敬請多利用本院“居家照護”服務資源,以提供出院病患更完善之照顧。
壹、院內會診
依據 85.11.4. 所發院函“居家照護作業流程”之說明:『本院住院病患欲申請居家照護者,負責診治醫師應開立電腦會診單照會家庭醫學部,由家醫部主治醫師前往會診評估。為周延評估並免延遲出院作業,是項會診應於住院病患預定出院之三天前提出申請』。
貳、收案標準:
個案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即清醒時間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
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
病情穩定、能在家中進行醫護措施者。
士林、北投行政區內,且計程車來回30分鐘車程內(部分區域除外,請事先諮詢)。
同意由居家整合醫療醫師進行藥物整合:
由醫師到宅看診,開立藥物及檢驗。
如遇特殊用藥或治療無法整合,則不收案。
參、會診收案流程:
病房個案經會診家庭醫學部,確認適合接受本院居家照護,出院前填寫「全民健康保險居家照護醫囑單」傳送到居家護理小組,居家照護小組會盡快收案,以提供出院病患更完善之照顧。
謝謝您的合作與協助!
聯絡人:居家護理師(黃美淑、胡麗慧、李淑娟、蘇美琴、楊素茹)
電 話:02-28712121 轉 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