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總圖書館「 露台管理」規定 |
2006.04.06(95)北總教字第0950006482號函公佈
2010.11.01(99)北總教字第0990025002號函公佈
2010.12.8(99)北總教字第0990028171號函公佈
2013.12.30北總教字第1020035166號函修正
2022.03.02臺北榮民總醫院圖書館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
(2022.03.17北總教字第1110400168號書函)
一 | 本館為提昇服務品質,特設露台為休閒閱讀區。 |
二 | 讀者可攜帶咖啡包、茶包、瓶裝飲料於本區飲用。 |
三 | 本區不開放讀者用餐。 |
四 | 讀者離開前需自行將桌面及使用區域清理乾淨,書報應歸還原位。 |
五 | 讀者使用本區應注意音量,不得影響他人安寧。 |
六 | 本規定經奉准後公佈實施,再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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