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 images has been designed using resources from Unsplash & Pixabay & Pexels & Freepik and some icons from Flaticon
跳到主要內容
:::
台大醫院圖書館「文獻代印申請」及兩院「圖書代借代還服務」
:::

詳見規則

臺北榮民總醫院圖書館與台大醫院醫院圖書館館際合作相關規定

 

2006.11.08北總教字第0950021623號函
 
 

臺大醫院與臺北榮總兩院教學研究合作—圖書館合作館際互印(2006/10/12)

  雙方承辦期刊文獻代印(PDF檔,或用email傳送)之同仁與收費方式。
  決議:館際合作複印收費擬比照臺北榮總和臺中榮總及高雄榮總收費之方法,初步決定以不收手續費為原則,本決議之相關參考資料如下:
  (1)臺北榮總的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收費標準:
平信一份→手續費$20.-,紙張費一張(A4,A3)均收$3.-
限時一份→手續費$20.-,紙張費一張(A4,A3)均收$3.-另收郵費$5.-
Ariel, e-mail,傳真完成一件收手續費$40.-,紙張一張A4 $5.-
臺北榮總與臺中榮總,高雄榮總館際合作僅收紙張費,郵費(不收手續費)
資料來源:臺北榮總圖書館, 95/05/30
  (2)臺大醫圖的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收費標準
平信一份→手續費$20.-,紙張費一張(A4,A3)均收$6.-
限時一份→手續費$20.-,紙張費一張(A4,A3)均收$6.-另收郵費$10.-
Ariel→每張6元,另加手續費20元。急件處理,另加手續費40元。
傳真→台北縣市:每張6元,另加手續費40元。其它地區:每張15元,另加手續費40元。
臺大醫圖與校內其他學院館際合作僅收紙張費每頁6元 (不收手續費和郵費)
 
 
 

臺大醫院與臺北榮總教學研究合作兩院圖書館圖書互借規則(2006/08/02)

1.

臺大醫院圖書室與臺北榮民總醫院圖書館為便利讀者透過雙方任職單位圖書館從事館際圖書互藉以便利教學及研究,特訂定圖書互借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2. 雙方暫定各交換借書証20張;視使用情況再行調整。
3. 交換之借書証分別由雙方圖書館負責執存,供讀者使用。
4. 雙方交換之借書証僅作為圖書互借之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作其他証明之用)。
5. 借閱圖書應遵守對方圖書館之相關規定,否則得取消其借閱權並通知該借書証持有人任職單位之圖書館。
6. 借閱圖書應按時歸還,如有逾期未還,則催還、罰款及遺失賠償等責任應由該員任職之圖書館出面負責。
7. 圖書逾期二個月仍無法追還時,借書者任職之圖書館應依對方圖書遺失賠償規定負責賠償。
8. 讀者任職機構之圖書館應於借閱者離職時立即查詢該借閱者是否已將所借對方圖書館之圖書還清,須俟所借圖書還清後始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由借閱者任職之圖書館負責賠償。
9. 遺失借書証時申請借書証之借閱者應立刻通知任職單位之圖書館,由該圖書館立即通知對方圖書館,如有發生冒用情事,應由借閱者任職之圖書館出面負責。
10. 如因雙方圖書館特殊之需要,借出之圖書有權隨時催還。
11. 為實行本規則,各館應自行訂定相關管理規定。
12. 本規則施行後如互借圖書館所屬之機構因故不符適用範圍時,得隨時停止圖書互借。
13. 本規則施行後如有不妥,得經雙方協議修正或廢止之。
14. 本規定經雙方首長核准後生效,修正時亦同。
 
 
2010.12.28北總教字第0990029676號函
2012.7.4北總教字第1010016812號會議紀錄
臺大醫院與臺北榮總教學研究合作兩院圖書館圖書代借代還服務作業辦法(2010/12/24)
一  . 依據「台大醫院與台北榮總教學研究合作兩院圖書館圖書互借規則」,為便利兩院同仁利用兩館館藏並節省人員往返時間,提供兩院讀者圖書代借代還服務。
二. 服務對像:兩院人員。
三. 服務項目:兩院圖書館館藏圖書之代借代還服務。
四. 借閱規則:
  1.冊數:每人以5冊為限。
  2.借期:依雙方規定。
  3.代借代還圖書範圍:
    (1)台大醫圖: 限台大醫圖「可流通」的館藏(教師指定參考書除外),不包含台大總圖及其他分館(室)的館藏。
    (2)榮總圖書館: 限榮總圖書館「可流通」的館藏。
  4.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
  5.代借之圖書必須由圖書館代還,讀者以館際合作借書證借的書亦可由圖書館代還,還書日以代還館收書日期為準。
  6.還書日如遇臨時放假(如颱風),則雙方圖書館之到期日向後順延一個工作日。
  7.逾期歸還:由借書讀者所屬圖書館依該館的借書規則處理;若該館要求逾期的讀者繳納逾期罰款,罰款由該館代收並繳回館藏館。
  8.其餘規定悉依「臺大醫院與臺北榮總教學研究合作兩院圖書館圖書互借規則」及雙方借書規則辦理。
五. 服務方式:
  1.透過NDDS系統提供圖書代借代還服務。
2.採一週作業一次之方式,由快遞公司代為傳遞圖書。
3.在運送圖書至對方館時應提供清單(含讀者姓名、圖書書名、條碼號、到期日及還書日期等)隨書傳送,以利核對及統計冊數。
六. 收費方式:推廣期間代借及代還均暫不向讀者收費,由兩院圖書館依讀者實際申請冊數之比例分攤方式支付快遞費用。
. 本方式施行後如有未盡事宜,得經雙方協議修正或廢止之。
 

最後更新:

回到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