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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外籍看護工申請

住院期間家庭外籍看護工申請流程

一、病患住院中由家屬或親友代為申請。

二、申請人持填寫完整個人資料之申請書(可由勞委會之網站下戴、仲介提供或由本院免費提供一份)交由醫師評估填寫。(註:申請書含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各項特定病症、病情、病況及健康功能附表巴氏量表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

三、醫師評估填寫完整後,病房行政助理初?審核並輸入鑑定費1000元後送至住院組櫃檯。

四、由櫃檯人員審核內容是否完整。

五、櫃檯人員輸入電腦編列流水序號。

六、由櫃檯人員覆核無誤、用印、影印,原件存檔備查。

七、影印後案件裝封並密封由專人送至收發室,以掛號信郵寄各縣、市政府長期照護中心及申請人。

非住院期間需申請家庭外籍看護工者,流程詳見:https://wd.vghtpe.gov.tw/regs/Fpage.action?muid=577&fid=231

※家庭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料下載(兩個檔案皆須印出,填妥基本資料後交由醫師評估):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料之一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料之二

※合法聘僱外籍看護工宣導品:合法聘僱有三招,勞動部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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