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應攜帶之證件(無障礙語音說明)
(一)本院為健保特約醫院,住院病人如有特殊優惠身分,請於辦理住院手續時出示證件,以維護病人權益。
(二)一般健保身分:健保卡(如健保卡上無照片者,須帶身分證,供住院時查證)。
(三)榮民或榮民遺眷:健保卡、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家戶代表)、身分證。
(四)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現職、退休)及遺眷:健保卡(查驗電子補助名冊於有效期間者)。
(五)國軍人員就醫:健保卡、軍人身分證或國軍聘僱人員服務證(標示「醫療優惠」字樣)】。
(六)外籍人士:健保卡、居留證(護照)。
(七)兒童:戶口名簿、健保卡、北市、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設籍臺北市、新北市)。
(八)重大傷病患者:健保卡、重大傷病證明卡。
(九)其他可減免費用者:健保卡、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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