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閱對象:
- 本院正職醫師:具職名章(有DOC代碼)者。
- 經申請核可之非醫師人員
申請流程:
- 填寫「臺北榮民總醫院病歷借閱暨簽收單」。
- 經單位二級主管(含)以上人員簽核,送至病歷管理組(一門診B1)櫃檯由專責人員辦理。
借調期限:
- 第一次借閱:14個日曆天(第12個日曆天會通知即將到期或提醒辦理續借)。
- 續借:自第一次到期日次日起算,可續借5個日曆天;續借以一次為限。
注意事項:
借閱中之病歷,如遇民眾申請複製病歷、機關查案或返院門、急診及住院需要使用,應於接獲電話通知30分鐘內,派人送回病歷管理組,避免延誤病人診療、以維護院譽。
相關資訊可至本院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查詢。
http://wd.vghtpe.gov.tw/dep3/Index.action
相關表單下載
http://wd.vghtpe.gov.tw/dep3/Fpage.action?muid=6&fid=2927
資料來源:本院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
合約的變更或展延
※提醒-本院臨床試驗合約審查及簽署程序得與IRB審查作業平行進行,在取得本院同意執行證明書後即可執行。
臨床試驗計畫經費變更支用/延期申請已改成線上申請,請上EFLOW申請。至少需檢附【計畫書基本資料頁及預算表】或【最近一次已奉核之變更表】。
相關表單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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