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 images has been designed using resources from Unsplash & Pixabay & Pexels & Freepik and some icons from Flaticon
跳到主要內容
:::
:::

沿革

民國79年11月16日,本院為提昇醫療水準,確保醫療品質,並配合醫院評鑑的要求,特成立「醫療品質審議委員會」。成立之初,由護理部遴選專任品管護理師一名,其後因業務擴展,逐漸擴編至四名專任人員,主要任務為:監測全院性醫療品質指標、審議各部科醫療品質保證計劃、推展多元化品質改善方案、提供全院醫療品質之技術性支援及推動本院醫療品質教育訓練及研究發展事宜。而後在因應時代潮流、民眾的期盼以及配合衛生政策下,自92年10月22日加入促進病人安全目標,並更名為『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審議委員會』。委員人數亦因業務範圍擴大由15名增至30名。

民國88、89年間,為使醫療品質更加卓越,特自美國聘請有實務經驗的醫院品質管理顧問,駐院指導,對全院施行之具體工作有:
(一) 品管教育訓練宣導。
(二) 成立品質行動小組並舉辦行動小組觀摩發表會。
(三) 改善內部作業流程,縮短住院天數。
(四) 簡化病患就醫流程,縮短住院天數。
(五) 提高內外顧客滿意度,進而提高競爭力。

此後,更引進多元化品質改善方案,推行於全院。自民國90年起推展品管圈,並舉辦品質改善競賽發表會。成績優異者,由本會輔導參與院外競賽,屢獲佳績,為院爭光。

「視病猶親,追求卓越」為本院追求之願景,本會將依此願景,訂定具體目標品質,繼續為營造良好醫療品質努力。

另依醫療法第六十二條及醫療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醫院應建立醫療品質管理制度,並檢討評估。為統合及規劃全院性醫療品質管理工作,檢討評估醫療品質管理計畫之規劃、執行及評估,於「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審議委員會」的監督下,成立醫療品質管理中心。於106年1月1日成為正式一級單位,並更名為「品質管理中心」。

最後更新:

回到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