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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沿革

臺北榮民總醫院臨床毒物科之籌設始於民國七十二年,創始人鄧昭芳醫師有鑑於臨床毒物防治工作之重要性和複雜性,必須借重歐美先進國家之經驗與制度,建立本國毒害防治體制,以團隊整體力量,始克有效。以書面報告建議院長鄒濟勳醫師,早日投下心血及預算,設立毒物防治中心,培養專科醫檢人才,配置諮詢及檢驗功能等。於民國七十四年一月正式成立「臨床毒物科」,隸屬於內科部,同時設有毒藥物實驗室。民國七十五年起設住院病床六張,八十六年三月起擴充至十床。幾位主責醫師亦先後受邀擔任政府相關部門之諮議委員或專家顧問,並出任亞太醫用毒物學會(APAMT)及亞洲毒物學學會(ASIATOX)的理事及理事長等職務。除了有關中毒的診治及教育宣導,因應職業傷病的開始受到重視,臨床毒物科於民國79年11月起開辦「職業醫學特別門診」。之後於民國81年起獲行政院衛生署撥款補助成立「職業病防治中心」(至民國90年止)。民國 91 至 95 年期間則承接行政院勞委會(今勞動部前身)成立「職業傷病診治中心」,之後因故一度中斷承接相關業務,直至民國 104 年起再度承接勞動部「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迄今。此外為因應近年來職業醫學之日益受到重視,民國 102 年 11 月將科名更改為「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民國 106 年 11 月起獨立開設「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專門門診,以服務因相關需求就醫之患者。2022年10月,因應業務日益拓展(如:職災勞工之就診需求、臨場健康服務之業務量快速增加、中毒物質之日益多元、新興影響精神物質氾濫及檢驗需求,「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從內科部獨立升格為一級單位「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下轄「職業醫學科」與「臨床毒物科」兩科別,並由楊振昌教授擔任首任部主任,將持續創新研究以維持本院在國內及亞洲臨床毒物學的領先地位,並致力推動榮民醫院體系職業醫學的發展,以服務更多有需求的職災勞工。

 

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簡介

民國七十四年七月起獲衛生署(今衛生福利部前身)補助開始「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發展作業計劃」。民國七十五年二月成立「行政院衛生署暨台北榮民總醫院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開始對國內民眾及醫界服務,同年六月開放全天候二十四小時電話諮詢服務,為亞洲最早成立臨床毒藥物電話諮詢的國家。經過30多年的努力,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除了全年無休提供服務並成功協助搶救國內眾多中毒病人,也成為亞洲首屈一指的臨床毒物諮詢中心及毒藥物檢驗單位,吸引國內外醫療機構派員至臨床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及毒物實驗室交流學習;諮詢中心也成為國內各類中毒事件重要的監測單位。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之目標:

  1. 利用全國性的臨床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提供中毒之緊急諮詢,協助診斷 (含鑑別診斷)、治療及轉診
  2. 培訓毒物防治人才
  3. 中毒案件之登錄、收集、分析、與整理,以提供臺灣地區毒藥物「防治」之進一步之發展
  4. 特殊案例之及早發現與預警通報
  5. 積極與各國之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聯繫、交流,並提升我國之形象與毒藥物防治品質
  6. 本土毒藥物資料庫的建立

 

職業傷病診治整合服務中心簡介

本單位於民國 111 年 12 月 15 日經勞動部認可成為臺北區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傷病診治整合服務中心」。職業傷病診治整合服務中心之目標為發展職業醫學、培訓職業病專科醫師、執行職業病診斷與鑑定、以及職業安全衛生評估與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

服務內容包含:

  1. 職業傷病諮詢、診斷及鑑定
  2. 其他專科醫療及復健之轉介
  3. 職業傷病勞工復配工與職能評估
  4. 職災保險諮詢及協助補償申請
  5. 職業傷病預防與健康促進
  6. 職業病預防健康檢查
  7. 工作場所健康風險評估

組織

任:楊振昌醫師

職業醫學科:

主治醫師:吳明玲林意凡許仁毓

住院醫師:林譽家、聞遠志、陳庭安

醫務管理師:汪珮渲、蔡亦欣、黃筱鈞

醫務副管理師:廖雨萱

行政助理三人

技師一人

研究助理(院內計畫)兩人

臨床毒物科:

主治醫師:朱豐沅何揚

住院醫師:鄭凱文、李宗翰

毒藥物諮詢中心諮詢師:陳香齡藥師、蔡霈璇藥師、嚴珮瑜護理師、陳乃瑜護理師、李凱如護理師、張皓亭

醫事檢驗師六人

研究助理(PCC 計畫)七人

研究助理(NPS 計畫)兩人

行政助理兩人

特約醫師:鄧昭芳蔡維禎葛謹

 

醫師專長

醫師

專科別

醫療專長

楊振昌

內科、職業醫學科

藥物中毒、農藥中毒、生物毒素及藥物不良反應之診斷及治療 、職業醫學、一般內科 、食品安全

吳明玲

內科、職業醫學科、家庭醫學科

一般內科及家庭醫學科疾病診治、環境職業疾病診治、毒藥物檢驗、毒物學、中草藥中毒、金屬中毒

朱豐沅

職業醫學科、家庭醫學科

職業醫學、家庭醫學、常見中毒處置、安寧緩和醫學、社區醫學、預防醫學、一般急慢性疾病診療、疫苗注射、健康檢查、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臨場健康服務

何揚

內科、腎臟科

一般內科、腎臟學、透析醫學

林意凡

職醫醫學科

職業傷病診治、場訪、勞工復配工建議、職業傷病通報、諮商宣導、訓練。

許仁毓

內科、職業醫學科、感染科

職業傷病診治、急性和慢性中毒診治、感染症診治、預防注射

鄧昭芳

內科、職業醫學科

職業醫學、毒物學、心臟疾病診治

蔡維禎

內科、職業醫學科、腎臟科

藥癮防治、環境職業疾病診治、中毒急救、腎臟疾病診治、透析治療

葛謹

內科、職業醫學科、腎臟科

一般內科疾病診治、環境職業疾病診治、毒物學、醫療法律

臨床毒物業務

  • 毒物諮詢
  • 藥物諮詢項目
  • 中草藥諮詢
  • 檢驗服務
  • 詳細資料請參考---服務項目

 

職業醫學業務

  • 職業傷害、職業病診治及鑑定
  • 勞保特殊作業體檢追蹤
  • 勞工配工、復工評估
  • 過勞職業促發疾病診斷
  • 職場母性健康諮詢
  • 工作場所健康風險評估
  • 勞農保職業傷病給付諮詢服務
  • 企業臨場健康服務

 

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簡介及歷年重大成果

因應中毒事件迅速診斷與治療的需求,及提升國內對於中毒的治療水準,由衛生福利部及臺北榮民總醫院共同支持的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原名「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於民國74年7月開始籌備、規劃,於次年2月正式成立,並自民國75年6月起展開24小時全天候的電話立即諮詢服務。多年來,該中心為全國民眾提供高水準的中毒諮詢及醫療服務,且在相關的研究、訓練及推廣等工作,皆有穩健的發展。另外,基於解毒劑使用及儲備的重要性,於民國88年另外進行「全國解毒劑儲備制度建立之前期作業」,並於民國89年成立「緊急醫療特定解毒劑管控中心」。民國90年1月31日完成首次全國解毒劑配置,並持續肩負解毒劑管控任務至今。

 

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成立的基本目標在於:(1)中毒急救處理之技術諮詢協助;(2)中毒診斷與救治之專業人才養成;(3)中毒資料之收集、分析及流行病學之探討;(4)中毒預防觀念與技術之推廣。「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自民國75年成立以來,始終秉持著服務國人的一貫熱誠,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的服務。自民國75年至民國107年,「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接獲的諮詢案數共136,562件。

多年來,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持續並加強立即諮詢功能及協助中毒病患處理或轉診,另外特別加強了下列工作項目,包括:

  1. 教育與訓練: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積極加強有關毒藥物中毒知識的推廣,及出版各類中毒救治刊物。例如毒藥物季刊、環境衛生用藥中毒急救手冊、常見毒藥物中毒急救手冊、毒蛇咬傷處置要點、尿液毒品檢驗分析手冊及農藥中毒急救手冊….等等,以介紹各種毒藥物中毒的正確處理觀念。此外,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並舉辦多次毒藥物中毒防治研討會,加強與會醫護人員對中毒防治的概念;並配合農政單位推廣農藥安全措施,將毒藥物中毒防治知識直接推廣至農藥販賣商及農民,以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減少意外中毒事件的發生。
  2. 宣導、教育民眾有關中毒急救及藥物濫用戒斷之相關常識,並提供轉介場所配合政府全力反毒的目標。
  3. 積極與國際交流以提昇國內有關中毒之治療水準: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一向積極從事國際的交流,以提昇國內的臨床毒物學水準及地位。以往除於民國83年11月,曾於本院舉辦世界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聯盟大會,使國內醫界有機會接受世界級臨床毒物學大師的薰陶外;亦長年積極參與北美(NACCT)、歐洲(EAPCCT)及亞太(APAMT)之國際臨床毒物學會議,同時每年舉辦小型國際研討會,以提昇國內臨床毒物學的水準。
  4. 協助國內外其他醫院發展毒藥物諮詢作業,或臨床毒物學專門人才的培訓: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在過去20多年中,定期輔訓國內外其他醫療院所、醫學院校有志於臨床毒物學或對臨床毒物學有興趣之醫護人員。迄民國107年12月為止,曾分派到毒藥物諮詢中心接受訓練的醫療人員共825人(包括醫師770人、護理師11人、藥師10人、醫檢師9人及其他25人)。另外,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亦培訓了834名志工,其中包括醫學系學生780人、護理系學生34人、藥學系學生17人及其他背景的志工3人。
  5. 解毒劑的配置及支援:很多解毒劑皆屬於所謂的「孤兒藥」,一般醫療院所因其使用量不多,多半不願積極購置,如此一來將使特殊的中毒病患,可能因缺乏適時的解毒劑使用而導致死亡或嚴重的後遺症。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自民國90年起,在衛生福利部經費支援及行政指導下,開始於國內建置解毒劑的儲備及使用網路,以適時提供各醫療院所有關罕見解毒劑之使用需求。
  6. 另外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多次協助處理國內的重大中毒事件,提供警訊;下列事件可重點說明臨床毒物諮詢中心既往服務之成果。

[1]. 高雄氯乙烯工廠氯氣外洩事件

民國80年6月8日高雄某氯乙烯工廠,一名65歲男性外包商在場內進行液氯的灌裝作業時,運送氯氣的高壓輸送軟管因為老化而強度不足,導致罐裝氯氣運送到儲存槽的過程中,發生橡皮管銜接頭鬆弛,管線承受不了壓力而破裂,洩漏出大約6公噸的液氯。該外包商當時為了趕快關掉電源,並未配帶防毒面具及空氣瓶,因而不支倒地,於數十分鐘後送達當地的醫院。到院時病人呼吸極度困難、口鼻內有大量黃綠色分泌物,身體、頭髮有許多結晶物,全身冒冷汗及面部蒼白;數分鐘內血壓量不到,隨即開始心肺復甦術,但急救無效而宣告死亡。當天由於天候狀況因素,有7名路人身體不適而就醫,接著發現附近的居民也出現咳嗽、喉嚨痛、皮膚痛、流眼淚、噁心及嘔吐的症狀而陸續就醫;到深夜時已有數十名居民就診,一發不可收拾,最後有數千名病患到醫院或診所求診。由於此工安事件有人員死亡,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在接獲通報後,立即由中心的蔡維禎主治醫師及鍾碧菁代訓醫師南下,查看出事現場進行安全評估,並提供中毒病患診治上之專業意見。到達現場時,兩位醫師發現工廠附近的草坪因為氯氣的傷害呈現枯黃,由此可見當時氯氣溢出時對附近人員的傷害程度甚巨。隨後,鍾醫師亦針對衛生局登錄就醫的民眾進行問卷調查,共計發出468份問卷,回收112份(24%)。當地民眾中毒的症狀以呼吸系統症狀為主,其次為非特異症狀、腸胃道症狀、眼睛症狀,皮膚症狀最少。雖然問卷僅記錄到暴露後第5天,所以無法判斷持續的天數,但卻可以發現腸胃道症狀和眼睛症狀在暴露後第2天,有一半以上的病患痊癒;至於呼吸系統、非特異和皮膚症狀則於暴露後的第3天有一半以上的患者痊癒。此一事件,藉由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的參與,有效的協助當地醫院快速處理中毒病患,並協助衛生當局適當的調度及利用醫療資源。此外,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亦與衛生當局合作,協助受暴露者之健康追蹤,有利於瞭解有害物質影響的範圍、嚴重度及恢復的速度等。而在事後的賠償協調方面,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也以公正的第三者身份,與何啟功及劉紹興等醫師,參與賠償協調會。

 

[2]. 高雄合迪化工氯氣外洩事件

在民國80年6月發生台灣氯乙烯工廠氯氣外洩的事件後,相隔不到一年的民國81年4月23日晚上9點多,高雄合迪化工公司高雄前鎮廠,因為蒸發器盤旋管的管路故障,造成氯氣外洩,溢出的液態氯約有30噸,這股氯氣順著風向吹往高雄市區,結果造成數千位居民就醫。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在楊冠洋主治醫師及陳文財代訓醫師帶領下,立即前往事發現場。一如預期,在現場看到整片的草坪泛黃,而原來雪亮的鋼管,一夕間也全部生鏽。由於當天風向係由東北吹向西南,因此這股氯氣一直往旗津的方向瀰漫,而且因為是晚上,當地居民都已經回家,所以受波及的民眾估計有七千多人。在瞭解整個事件後,兩位醫師建立了一個氯氣擴散的模式,以協助氯氣中毒之影響評估調查。此外,兩位醫師也協助中毒病患之檢傷分類、診治、追蹤評估、問卷調查、及賠償協調。

 

[3]. 鹽酸二氫埃托啡事件

民國82年7月3日,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值班人員,於同一日內分別接到來自彰化與新竹的兩通諮詢電話,詢問有關鹽酸二氫埃托啡(dihydroetorphine)中毒事件的處理。經詳細詢問後,得知中毒者分別為兩名2歲的小男孩,而藥物來源則是來自大陸 (北京及青海製藥廠聯合生產),由家人攜入後使用。兩名小男孩在服用此種藥物後,都產生昏迷或半昏迷的狀態,並有一人有呼吸抑制及縮瞳現象產生;上述症狀經值班人員研判,應是屬於鴉片類藥物中毒,因此迅速告知諮詢者有關的處理細節,並進一步找尋相關資料。但由於中心過去的資料檔案中,雖曾有使用此種藥物戒斷的病人,但相關資料並不完全;且在國外的資料庫中亦未發現有此種藥物的存在,僅能查到埃托啡(etorphine)之資料;因此,這種藥物應是屬於一種新藥,且毒性可能就如同etorphine一般的強。同時此種不尋常的個案連續發生,讓我們警覺到此種藥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決定經由大眾媒體發佈新聞,以提醒一般人對此種藥物潛在性危害的注意。此外,中心亦透過當時政府的主管單位麻經處及其他管道,積極搜集相關資料,以進一步瞭解此藥物的毒性。而在經過中心與麻經處的積極聯繫並搜集相關資料後,終於確認dihydroetorphine之性質確實類似etorphine,為一強效的鴉片類藥物,其效力約為嗎啡的上千倍;在大陸一般被使用於止痛藥物,但亦有部份人使用於戒斷治療,且曾造成不少的副作用。此消息後來經衛生福利部發佈,提醒社會各界有關非法進口至臺灣的大陸藥品缺乏有效管道監控,及其可能引發的嚴重禍害。而在此一事件中,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經由建立多時的類似通報系統,充份發揮高度的警覺;且經由政府相關機構的努力與調查,及大眾媒體的新聞發佈,終能提醒社會各界對於非法藥品危害的認知,以避免更多類似中毒事件的發生。

 

[4]. 臺灣電力公司谷關新天輪發電廠爆炸事件

民國82年10月28日下午5時,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值班人員接到自省立豐原醫院的一通諮詢電話;對方告知急診室剛送來了11名因電廠發生爆炸,導致吸入不明濃煙的個案,病人一般症狀為咳嗽、胸痛或結膜充血。由於不知道病人吸入的濃煙究竟為何,應該要如何處理,因此急著打電話來諮詢。當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接到此通諮詢電話後,由於在檔案內並無類似資料,且不清楚此發電廠內有何有毒氣體或可燃物質,因此一時之間實在很難著手查詢究竟有何有毒氣體產生。但根據以往的經驗及資料判斷,有毒氣體不外乎產生窒息的氣體 (如烷類氣體)、造成呼吸道腐蝕性的氣體 (如氯氣、二氧化氮、二硫化氮等) 或抑制細胞呼吸的氣體 (如硫化氫、氰化物之氣體等);因此對於這些病患,應特別注意是否會造成呼吸道的延遲性傷害或細胞的窒息。所以在治療上,須特別注意有無缺氧或呼吸道灼傷等現象產生;並須先行給予潮濕的氧氣,且須監測胸部X光及血液動脈氣體分析,同時不宜讓已產生症狀的患者太早離院,以免延誤遲發性肺水腫的發現。由於此事件為一集體職業傷害導致中毒事件,且中毒患者分送4家醫院;為了更進一步瞭解整個事件發生的實際狀況,並讓接受病患治療的醫院醫護人員都能瞭解醫治患者的原則,因此中心人員立刻聯絡了當時任職於臺中榮總的洪東榮主任,請其緊急前往收容病患最多的省立豐原醫院瞭解狀況。而當洪醫師抵達省立豐原醫院後,除了立刻檢查患者狀況外,並和臺中縣衛生局及臺電負責人員,一起瞭解現場可能產生危害的物質。經由仔細的詢問及研究後,判斷在此一電廠爆炸事件中,最可能產生危害的物質應該是硫氧化物,而其來源則是電廠變壓器上使用的六氟化硫 (SF6)。由於硫氧化物吸入人體內,可能產生呼吸道傷害及遲發性的肺水腫,因此在治療上須特別注意到這一點,以免對傷者造成不必要的生命危害。而此一事件在經由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與其他單位人員合作下,終於迅速地瞭解整個事件的危害及其防範措施,並給予各醫院醫師最佳的治療建議,避免了不必要的傷害。此種由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負責聯絡事件鄰近的專家,就近前往協助處理病患的作法,除了可以減少患者不必要的疑慮外,對於醫師的處理也有相當的幫忙。

 

[5]. 屏東縣枋寮鄉苦螺中毒事件

民國83年5月11日晚上,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值班人員接到來自屏東枋寮鄉的一通電話,詢問有關〝人吃了苦螺後是否會產生高血壓及嘴麻、手麻,並進而產生氣促等症狀〞。當值班人員接到此電話後,迅即聯絡省立博物館相關之貝類專家,而判斷苦螺應是高腰蠑螺,所具毒素應是熱帶魚毒素(ciguatoxin),產生的症狀應是腸胃道的嘔吐、腹瀉、肌肉酸痛及神經系統的手麻、嘴麻等症狀,並可能產生冷熱感覺異常之症狀。然而根據諮詢電話中所描述的病人症狀,雖有些類似上述症狀,但腸胃症狀並不明顯,因此似乎不太像ciguatoxin,反而比較像是河豚毒素或麻庳性貝類毒素,而中心值班人員也據此告知必需的處置。原本認為這應該只是一個個案而已;沒料到,到了深夜,值班人員又接到枋寮鄉另一家醫院來電詢問,吃了苦螺是否會產生中毒症狀。而經仔細詢問後,另有兩個個案亦吃了苦螺,且所產生的症狀,與起初之個案頗為類似,只是症狀較輕而已。此外經由醫師輾轉告知,另外還有不少人亦有類似的症狀。事情至此已經很明顯的為一集體中毒事件,而原因則是吃「苦螺」所造成;但其毒性究竟為何,又為何以往不曾發生,則有值得調查之必要。毒藥物諮詢中心隨即與預防醫學研究所洪所長與海洋大學黃登福教授聯繫,其後決定由流行病學訓練班3位成員及本中心楊振昌總醫師先行南下調查,至於海洋大學黃教授則隨後前往。此一苦螺事件在經深入調查後,才發現此種螺乃是捕撈風螺之附產品,當地居民一般皆是拿來當下酒菜或飯後點心,平日食用已有多年,但從未產生中毒事件。此次當地中毒者總計超過20人,但因大多數人症狀皆很輕微,因此並未就醫,以致於報告至中心者僅3人而已。然而在詢問症狀後,加上與服用苦螺之間時序的一致性,已可確定至少有20多人產生中毒。而在經流行病學抽樣調查後,亦發現中毒者多集中於枋寮鄉的某村落,且中毒者都曾食用此種苦螺,因此更加確定集體中毒事件乃因食用苦螺導致。為了避免更多人產生中毒,除了透過當地衛生所及醫療機構,先行通知當地民眾,勿再食用此種螺類;此外中毒者亦請其儘速就醫,以接受進一步的治療與觀察。而此次事件的禍首-「苦螺」,在經專家鑑定後確定為織紋螺科之貝類;而毒素成份經海洋大學黃登福教授分析後,確認其中主要含有河豚毒素,而患者的症狀亦因此有合理的解釋。此一事件在確定原委後,經由衛生福利部發佈消息,提醒一般大眾,特別是當地民眾,避免再服用此種螺類,以免產生中毒。

 

[6]. 減肥菜(守宮木)中毒事件

民國83年8月23日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接獲來自高雄長庚醫院醫師的來電,提及有病人懷疑因為食用名為「綠健」的沙巴里葉減肥菜(Sauropus androgynus),而造成致命性心律不整及昏厥,詢問兩者間是否有關聯。雖然當時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因為並無任何相關的個案報告或毒性資料,而無法提供明確的回覆,但該個案依然被登錄下來。直到民國84年5月時,台大醫院醫師來電提及有位女性病患因為食用印度樹仔葉,第4天起有失眠、焦慮、虛弱等症狀。到了6月間,另有一名病患的家屬來電述及她48歲的母親,前幾天突然昏倒、口吐白沫,隨後被送至和平醫院急診,即被宣告死亡。家屬詢問其母親的突然死亡是否與減肥菜有關?這3名相關之中毒個案,引起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之重視,因此更積極尋找相關資料。之後,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陸續接到高雄榮總、高雄長庚的來電,都提及有多位病人因為呼吸困難而到胸腔內科就診,病程無法以一般疾病診斷。經過再三詢問,發現食用減肥菜是其共通的病史。至此,再回溯先前的幾名個案,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已強烈的懷疑減肥菜與這些症狀的相關性,並告知對方醫院之醫師。至7月中旬時,高雄榮總共累積了7位類似個案,而高雄長庚則有10位之多。到了7月21日,成大也有2例食用減肥菜的病史,併發心律不整的病患,一時間減肥菜成為全國矚目之焦點。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自接到第3名個案後,便開始警戒、積極的遍查文獻,卻苦無任何相關毒性報告。然而針對這項明顯具有”公共健康危害”傾向的事件,有關減肥菜與肺部疾病、偶發性嚴重心臟危害間究竟有何關聯,有必要儘速予以釐清。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的林增記總醫師隨即南下成大、高雄榮總及高雄長庚胸腔科訪視病人,總共查閱約20位病人的資料。接著,也進行問卷調查,內容除了受害者基本資料與過去病史外,還針對蔬菜來源、使用時間、使用量、使用方式、添加物之可能性、發病時間與狀況進行瞭解與調查。調查發現自民國83年8月23日至84年8月25日止,總共有41位通報因為服食減肥菜而造成身體不適的個案。當中40位為女性,1位為男性,平均年齡為43歲;14位住在北部,22位住在南部。病患一般在使用2至3個月後,逐漸產生氣喘,及缺氧引起心悸、心律不整等表徵,嚴重者甚至產生呼吸衰竭。相關病患經檢查後,發現都有阻塞性肺功能異常及血中氧氣濃度偏低現象,病理切片則顯示產生不可逆的阻塞性細支氣管炎(bronchiolitis obliterans)。病患服用之減肥菜,在台灣又名綠健、守宮木、樹仔葉、越南菜、沙巴菜,屬大戟科植物,是馬來西亞常見的一種蔬菜,在當地並未被用於減肥。最初被進口係使用在餐廳當成上等菜餚,但幾年後卻有人把它作成濃縮液、束裝、或用塑膠包裝、甚至製成錠劑,用於治療肥胖、高血壓、痛風及婦科等疾病。此事件經中心的調查,衛生署發佈消息警示,報章也大篇幅報導後,終於在國內暫時沉寂,然最後統計至少有200多人受害。

 

[7]. 湖口新竹工業區福國化工廠爆炸事件

民國90年5月18日下午2時左右,工研院環安中心緊急聯絡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詢問是否可以支援解毒劑。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在初步瞭解事發狀況,知道影響範圍約上百人後,立即啟動緊急因應措施,並瞭解可能之危害物。由於此事件乃化工廠反應爐引起之爆炸及火災,可能危害物為丙烯?,有氰化物中毒之疑慮,因此必須先行瞭解氰化物解毒劑之儲備數量及儲備位置,以儘速調撥就位,避免可能的嚴重危害。在調撥解毒劑之同時,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並機動性請醫師就近協助現場之急救及醫療指導,另一方面亦準備資料,展開聯繫、提供諮詢、及收集血液和尿液檢驗,以確認診斷。經後續追蹤至5月19日0時,確定災情無擴大之疑慮後,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相關人員方才撤回、解除警戒。

 

[8]. 臺中縣梧棲鎮化學槽車車軸斷裂翻覆

民國92年4月3日下午4時30分,臺中榮總來電告知臺中縣梧棲鎮化學槽車的車軸斷裂翻覆,造成丙烯晴大量洩露,請求配合解毒劑支援。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立即啟動因應措施,一方面除查詢現場狀況外,另一方面則調度解毒劑、協助傷患就診及轉診、與協助採集血液與尿液等標本配合診斷。經後續追蹤,少數病患曾發生頭暈、噁心、四肢發麻、及胸悶等現象,經給予解毒藥品(sodium thiosulfate)治療後,病人的症狀皆在短時間內獲得緩解、順利出院。

 

[9]. 馬兜鈴酸(aristolochic acid)中草藥致腎病變和泌尿上皮癌事件

馬兜鈴酸係存於馬兜鈴科植物之中藥材,包括馬兜鈴(馬兜鈴植物之乾燥果實)、青木香(馬兜鈴植物之根)、天仙藤(馬兜鈴植物之莖)、關木通及廣防己。此類藥材之主要用途為清肝、利尿、治咳、治皮膚病、減肥、解肺熱及降火。馬兜鈴酸對於身體的危害主要係在民國81年時,比利時陸續傳出上百名婦女在服用含馬兜鈴酸之減肥藥品後產生腎衰竭,翌年比利時之學者將其觀察結果發表於著名醫學雜誌「刺鉻針(Lancet)」,確認這些婦女係誤用以廣防己取代漢防己(防己科)之減肥藥後,導致間質性腎炎及嚴重腎衰竭;相關結果發表後引起各界的極度重視。後續研究發現在急性大量使用或長期使用此類藥材後,馬兜鈴酸可能因代謝緩慢、易蓄積於腎臟,並與DNA結合產生容易致癌的鍵合物(adducts),造成腎絲球體及腎細胞間質纖維化,引起腎衰竭,需長期洗腎。馬兜鈴酸在部份病患也會導致泌尿系統之癌症,目前已被國際癌症研究組織歸類為第一類的「確定致癌物」。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自民國89年起即經常接到各醫院的醫師及民眾有關含馬兜鈴酸產品相關危害的諮詢電話,及對國內中醫界反對禁用相關產品的抱怨。鄧昭芳主任及吳明玲主治醫師與腎臟科及泌尿科醫師溝通後,瞭解含馬兜鈴酸中草藥的問題在國內相當嚴重,連服用全民健保中藥也無法倖免;顯見馬兜鈴酸中草藥確實是國人末期腎病變的重要致病因,也會引起泌尿上皮癌。在收集相關文獻、案例及衡量國際之趨勢後,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於是在民國92年10月舉辦相關之國際研討會,並與其他醫院醫師共同呼籲應禁用相關藥材及製劑,並應持續追蹤曾經服用馬兜鈴酸中草藥的人群。在這期間雖然曾遭遇波折,且引起部份中醫界人士的反彈,甚至對吳明玲醫師人身攻擊,幸好衛生主管單位體察民意,於民國92年底終於公告禁用含馬兜鈴酸的中藥材。在禁用此類中藥材後,雖然偶而仍有誤用含馬兜鈴酸導致腎病變之個案報導,譬如民國95年初林口長庚兒童醫院及臺中榮總曾有誤用來路不明的中藥導致急性腎衰竭之個案;但除了上述零星個案外,基本上已避免了因為使用含馬兜鈴酸的中藥材在國內繼續導致腎病變及癌症之可能性。

 

[10]. 臺中工業區欣晃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94年7月3日中午12時左右,衛生福利部緊急通知本中心,告知臺中工業區欣晃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儲存區發生火災,可能產生之危害物質為亞硝酸鈉等20多種化學物質。經瞭解附近民眾及消防同仁共計21人因濃煙嗆傷送醫後,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立即請中心之醫師提供中毒診斷及治療建議,並進一步確認可能危害物質,及收集相關資料、瞭解傷患狀況、與協助解毒藥品之調撥。下午16時30分確認現場危害物質為甲醇、氯聚乙烯,經後續追蹤,1名消防人員一級灼傷、1名義消二級灼傷、9名中國石油員工產生噁心、呼吸不順,經觀察後陸續出院,於短時間內順利解除緊急應變。

 

[11]. 臺中市毒蠻牛飲料(cyanide)公共危害事件

民國94年5月18日臺中市發生「蠻牛飲料」中毒之千面人事件,周姓民眾將1小瓶蠻牛一飲而盡,走沒幾步後就倒在超商前,並立即陷入昏迷狀態。全案最後造成1死4傷之慘劇,震驚全國;一時之間,社會各階層草木皆兵,民眾陷入驚悚恐慌。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在19日清晨接獲臺中榮民總醫院洪東榮主任告知發生蠻牛中毒事件,經研判可能為氰化物(cyanide)中毒後,立即緊急調撥氰化物解毒劑救治,4名中毒病人在臺中榮總加護病房救治後,有2位嚴重中毒的病人因即時解毒劑之治療而脫離險境。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為因應及避免事件擴大延續,立即訂定氰化物中毒之處理流程,提供氰化物解毒劑如何使用的參考資料、及氰化物解毒劑全國儲備狀況;並配合衛生福利部作業,指定醫師負責回答臨床上治療之相關問題。另外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亦配合媒體報導,提供正確詳實之氰化物中毒資訊及觀念,減少社會大眾不必要的恐慌。

 

[12]. 某國小疑似集體中毒事件-紫外線傷害

民國 95年3月6日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接獲某縣環保局的諮詢電話,表示某國小校園內發生集體中毒個案,請求協助調查。經瞭解,事發現場為一舊廚房,於民國94年11月已停止使用,並在12月搬遷完畢後提供校內社團進行團練。民國95年2月28日上午,校外社團成員及家長約50餘人首次借用該舊廚房進行團練,團練時間從早上進行至下午共4小時30分。團員於返家後陸續出現身體不適症狀,分別於各診所及醫院就診;經聯繫後,大部分的患者集中於某醫院看診。因本事件為發生於校園且集體發生之突發案件,衛生局、環保局及教育局均派人了解,並於3月1日進行現場採樣。3月6日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接獲環保局電話,請求協助調查。3月8日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派遣林純吉總醫師前往瞭解。現場會勘發現除天花板有油漆掉落及部分燈具鏽蝕之外,尚稱完好。燈具為日光燈及紫外燈間隔排列,位於團練區正上方。地板無積水,無明顯粉塵或發霉,舊有排水溝內亦無積水。鍋爐區內原有廚具已移除,管路(瓦斯管、蒸氣管、水管及電線等)除水管與電線仍有作用外,其餘均已封閉。現場並無有機溶劑或刺激性氣味;鍋爐室及廢棄廁所為相對封閉之區域,與現場發生的事件應無關係。依據教育局提供之資料,有症狀者共有45人,其中成人15人,孩童30 人(包括一位8個月大的嬰兒);症狀產生的時間最早從2月28日中午12時,最晚至3月1日早上6時,大多數人產生症狀的時間在下午3時至晚間11時。症狀產生的部位以眼睛及臉部皮膚為主,少部分人產生口乾舌燥、流鼻血、發燒(含全身發熱)、腸胃不適(含嘔吐)、呼吸困難等症狀,就醫後抽血檢驗的結果並無特殊異常。大部分人員給予抗組織胺藥物、止痛藥及眼藥水後,症狀迅速緩解。有3位患者接受點滴注射,一位因心搏過緩、血壓降低給予急救藥物後,症狀亦逐漸改善。除了一位8個月大的嬰兒因發燒而住院外,其餘人員在3月1日上午6時之前皆離開醫院。工研院於3月1日進行現場檢測,測定16種化學物質後,未發現有超過法定標準之物質。此事件為急性、集體及短時間之突發事件,發生症狀的人員來自不同年齡、性別及家庭。因此,應可判定危害物的來源為外來物,並非體內疾病所致。依來源可能分為(1)環境危害物:包括水、空氣及土壤;(2)食物毒素:中午食用之午餐(麵線糊及水煎包)。經訪查及毒物科醫師群的討論及研判後,發現危害物最有可能來自昔日廚房為了進行消毒、位置恰位於團練區正上方天花板之紫外燈(6管)。而絕大多數病患產生的臨床症狀,也符合紫外線暴露過量之表徵。本次事件造成的傷害雖在幾日內緩解,但當時的症狀一度嚇壞家長及小朋友,也令學校及教育單位相當緊張。因此,對於紫外光光源應加以適當的標示及警語,以防止此類意外事件再次發生。

 

[13].「凡舒寶」不當使用為減肥藥事件

民國95年3月2日毒藥物諮詢中心接獲民眾的諮詢電話,表示長期服用減肥藥「凡舒寶Vencipon」後身體不適。經吳明玲主治醫師深入調查,發現此藥品的成分含ephedrine (麻黃素) 及phenolphethelein (酚?)。麻黃素的藥理作用為交感神經興奮劑,酚?的藥理作用則為刺激性瀉劑。Vencipon從民國72年起獲得藥品許可證至今,其登記藥品名稱為凡壽保糖衣錠(衛署藥輸字第010881號),登記適應症為「支氣管擴張劑」,藥品類別為「醫師處方用藥」。此藥品為德國製藥品,就所獲得之資料來看,此一藥品在原製造國的適應症為減肥用途,並非支氣管擴張劑。酚?可為瀉劑用途,早期認為安全性無虞而被歸類為成藥,不需醫師處方;後來研究顯示酚?對動物有致癌性,因此美國藥物食品檢驗局 (FDA) 於1997年提出酚?應被重新歸類為有安全虞慮的藥物,並規劃取消酚?為成藥的許可,1999年1月FDA 正式公告取消酚?可作為成藥的許可,國際癌症研究組織 (IARC)則於2000年將酚?歸類為2B物質(有動物致癌性,人類致癌性證據不足)。目前許多國家基於有其他較安全的藥物可作為瀉劑,已不建議使用此藥作為瀉劑。國內目前除凡壽保糖衣錠藥品外,其他含酚?的藥品還有某些鎮咳藥 (部分含可待因的鎮咳藥,同時含酚?,以消除可待因引起的便祕副作用)。我們發現一般民眾可在不經醫師處方下於坊間藥局購得此藥,且坊間用途均宣稱用於減肥,民眾極可能在不知情下長期服用而產生潛在嚴重的健康危害。

本中心於民國95年3月15日提供相關資料建請衛生福利部重新評估Vencipon N Dragees登記核准之適應症與處方內容成份之臨床用途是否相符。衛生福利部最終決定取消所有含酚?藥物的藥證。

 

[14].「三聚氰胺」食品污染應變

民國97年9月中國大陸爆發三聚氰胺污染牛奶及奶製品之事件,造成當地超過5萬名兒童的受害,由於此食品安全事件相當駭人,故獲得媒體極大的關注,但也造成民眾的恐慌。民眾的恐慌來自於不瞭解三聚氰胺的毒性以及對於食品衛生管理政策的質疑。雖然三聚氰胺不應出現在食品中,食入三聚氰胺亦對人體有害無益應極力避免;但若不幸食入三聚氰胺,根據先前的毒理學研究,除非食用高劑量,否則三聚氰胺引發急性毒性的機會並不高,對人體的慢性毒性則有不確定性。因此,對於「毒奶粉事件」,民眾除了避免暴露外,對於三聚氰胺產生的健康影響雖應保持關心,但不要過分擔心。此事件中,可以顯見毒理研究提供的科學證據,在食品安全事件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在此事件處理的過程中,持續注意國內外相關資訊,保持專業角色,並多次提供衛生福利部專業意見和正確資訊,且出席相關的記者會,減少民眾不必要的過度恐慌。

 

[15].「瘦肉精」中毒事件

民國97年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接獲臺南市立醫院諮詢,有疑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發生;12名中毒者當天在友人家聚餐,約10分鐘至1小時陸續出現症狀。當時主治醫師一度懷疑是炸粉中含有鋇劑惹禍,但經比對後排除;至於當時食用的肉類因為已全部吃完,所以並無法針對肉類進行任何的化驗。該年年底時,本中心的楊振昌主治醫師應邀參與食品衛生處有關瘦肉精(受體素)的審查計畫,因此懷疑此一中毒事件是否可能與瘦肉精有關;但因為缺乏檢驗證據,最後只能保存相關檢體並以疑似交感神經興奮症候群(sympathomimetic syndrome)之不明原因食物中毒結案。至民國99年時,由於檢驗設備及技術的進步,在衛生福利部的經費挹注下,中心終於購置一台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並利用該儀器分析低溫冰存的剩餘尿液檢體。最終發現中毒病患的尿液檢體中均含有高量之clenbuterol和salbutamol,進而確認診斷此一事件為違法添加2種瘦肉精的中毒事件。此事件也是國內截至目前為止,惟一經檢驗確認的瘦肉精中毒事件。

 

[16]. 「塑化劑」食品污染應變

民國100年5月23日衛生福利部公布「食品起雲劑因違法添加DEHP」造成食品汙染的重大事件,引起軒然大波。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也同時配合食品藥物管理局,由鄧昭芳主任、楊振昌主治醫師、吳明玲主治醫師及中心全體同仁,積極提供正確的塑化劑相關資訊、諮詢及門診,以免專業人員或民眾被斷章取義的資訊誤導,而無法瞭解塑化劑DEHP真正的健康危害。此一事件,雖然污染的警訊遠高於實際的健康威脅;然而民眾心理的傷害相對嚴重,對國家形象及商譽的損害也特別明顯。為因應DEHP引起的風波與社會恐慌,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於6月2日晚間召開專家會議;會中,邱文達部長囑咐本中心綜合DEHP 的現有文獻資料,編纂「DEHP汙染事件醫療諮商 - 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參考資料」,以供全國各界醫療衛生工作人員使用,期以協助醫界在面對社會大眾對自身或家人的健康是否受到DEHP 傷害的疑慮與可能的焦急時,能夠達到解惑、去除恐慌、穩定民心的目的。

 

[17].「變性血紅素」中毒事件

民國100年童綜合醫院來電諮詢變性血紅素血症(methemoglobinemia)個案,經由中心吳明玲主治醫師的協助,童綜合醫院的急診醫師迅速做出正確診斷及處理,而中毒的2位病人也迅速恢復。當時吳醫師也告知對方此一事件疑似為亞硝酸鹽下毒事件,並請對方將中毒病患的血液及尿液送至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代為檢驗。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針對此一事件,也研發人體血液和尿液亞硝酸鹽的檢測方法,作為未來確認此類事件的診斷工具。

 

[18].「葡萄催芽劑」下毒事件

民國100年度南投信義鄉發生不明中毒事件,造成4人猝死。此一事件最初被懷疑為肉毒桿菌毒素中毒,然而由於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始終認為中毒病患的臨床表徵並不符合肉毒桿菌毒素中毒,因此強烈質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初步臆斷。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的楊振昌主治醫師及吳明玲主治醫師在事發後應邀參與事件的調查並配合檢方辦案,最終此一事件在檢警的調查,及農委會藥毒所針對葡萄催芽劑氯乙醇(ethylene chlorohydrin)及其代謝物氯乙酸進行檢驗後,終於在9月初南投檢方召開的專家會議中,所有與會專家一致同意此一事件為「葡萄催芽劑」下毒事件,使事情的真相得以大白。

 

[19]. 協助政府處理「瘦肉精爭議事件」

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俗稱「瘦肉精」,為一種乙型受體素(b-agonist)藥物,也被開發作為動物飼料的添加物,以增加畜禽瘦肉之比例、減少飼料用量、提前畜禽上市之時間、減少家畜家禽排泄物、有助於提高糧食自給率。萊克多巴胺自民國88年起開始於某些國家使用(如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巴西及香港等),核准作為牛、豬或火雞隻飼料添加物。本中心在民國101年初政府有意開放殘留微量萊克多巴胺的美牛進口後,即從不同的層面以科學實證的觀點及作法,協助政府處理此一議題,包括參與3次跨部會的專家會議、及食品藥物管理局的專家會議,並協助政府宣導,讓各界對於萊克多巴胺能有正確的認知。此一事件因政治力的介入,因此後續發展已跳脫純粹科學的辯證,之後在7月初世界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以69票對67票、2票之差通過制定萊克多巴胺在肉類的殘留標準後,整起紛擾事件終於在國內順利落幕。

 

[20]. 含烏頭鹼中藥管理

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於近年來接獲多位民眾服用中醫師處方中藥後,產生心律不整或口唇麻木、無力等心臟及神經中毒症狀,經診斷後為烏頭鹼(aconitine)中毒。中心的吳明玲主治醫師在收集相關資料後於民國100年發文建議衛生福利部:「川烏、草烏、附子」等含烏頭鹼中藥材的毒性劑量與治療劑量接近,藥物不良反應的機率可能較大,且有潛在致命的危險性。因此在使用此類藥物時,建請加註警語以提醒病人及醫師的注意;而在藥物不良反應發生時,也能加速診斷及治療的時效性。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時為中醫藥委員會)接到此一訊息後,通知中醫師公會全聯會、中藥商公會全聯會、藥師公會全聯會等轉知所屬會員,使用或販賣「烏頭、附子」中藥材,包裝上應載明是否經炮製區別。處方或調劑「烏頭、附子」等含烏頭鹼中藥材時,藥袋也應加註警語,提醒民眾注意。民國101年至103年期間,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仍接獲數起烏頭鹼中毒案例,因此將持續建議落實國內含烏頭鹼中藥材的標示及藥袋加註警語等措施。

 

[21]. 協助政府處理「順丁烯二酸化製澱粉」、「食用油添加棉籽油及銅葉綠素」、「不鏽

     鋼餐具含錳超標的疑慮」等食品安全事件

民國102年國內發生多起民眾關心的廠商違法在食品或油品中添加非法的食品添加物,或製造不合標準的食品容器等食品不安全及不安心事件。這些事件雖然絕大多數並無明顯的健康疑慮,但民眾對於政府的執法能力卻嚴重喪失信心,並造成集體莫名的恐慌。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在這些事件中,始終秉持著專業的看法及作法,在媒體一片民粹的聲浪中,盡力提供各界有關毒物與食品安全的專業意見,避免民眾被不實的論調誤導,導致無謂的恐慌。

 

[22]. 「金屬對金屬介面人工髖關節」安全警訊

民國102年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接獲民眾諮詢接受人工髖關節置換術後身體不適以及血液鈷濃度升高的問題。吳明玲醫師在收集國際相關資料後於民國102年11月行文衛生福利部及相關醫學會,說明使用「金屬對金屬介面人工髖關節」有相當大的安全疑慮,具體建議:(一)應禁止使用含鈷、鉻合金的「巨頭金屬對金屬介面人工髖關節」,對於需使用金屬或對金屬介面人工髖關節患者應更加審慎評估。(二)另對於植入含鈷、鉻合金金屬人工髖關節者應加強有安全性疑慮的宣導及臨床監測。

 

[23] 醫院人員鉈中毒事件

民國103年臺大醫院來電諮詢有位骨科醫師疑似不明原因中毒。7月18日由臺北榮民總醫院檢驗證實為鉈中毒。個案最初診斷為疑免疫失調引起之神經病變,曾給予類固醇療法,但效果不佳。確定診斷為鉈中毒後,諮詢中心建議給予普魯士藍解毒劑治療。由於諮詢心並未正式儲備此類解毒劑,故緊急進行採購事宜。後續共有3人由臺北榮總檢驗證實鉈中毒,他們均為新北市某醫院同一部門之醫護人員,真正中毒原因目前由檢警偵辦。本次事件諮詢中心迅速協助診斷,也快速提供解毒方法,使病人之病情得以迅速控制。

 

[24]. 高雄丙烯氣爆事件

民國103年7月31日深夜至8月1日凌晨間,高雄市驚傳大規模爆炸,事後經過調查係通過市區地下的石化管線產生丙烯外洩導致氣爆所致。整起事件除造成重大的財產損失,並造成32人死亡、300多人受傷、數千人無家可歸。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在8月1日接獲相關訊息後,除提供緊急應變之資訊予高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負責災後門診之王肇齡醫師,並提供丙烯有關之資訊予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王司長,且透過媒體採訪之機會,將正確的有關丙烯毒性之資訊傳達給災區民眾,以避免民眾因少部份媒體的錯誤報導或流言,進而產生無謂的恐慌。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之後亦針對災後的疫情控制及暴露丙烯後進行體檢之必要性,提供意見及說帖予醫事司及高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以供醫療照護及制訂政策之參考。

 

[25]. 老舊鉛水管造成飲水含鉛疑慮事件

民國104年10月21日媒體報導全台驚爆約有3.6萬戶,供水仍透過老舊的鉛製水管,恐把鉛水給喝下肚。最新一份「台大醫院環境醫學中心兒童出生世代研究」10年前收集北部地區230名寶寶臍帶血,持續追蹤至2歲、7歲,再分別進行神經行為發展測定及智力測定,結果發現有4分之1比率血中鉛濃度偏高,導致2歲時的整體神經行為發展出現明顯落差,認知及社交能力變差,研究團隊指出鉛水管及媽媽中藥補身是可能禍首。由於鉛管及含鉛水龍頭問題引發民眾恐慌,毒藥物諮詢中心楊振昌主任和吳明玲醫師應邀參加政府機構應變會議並提供專家意見,10月27日吳明玲醫師並迅速整理相關資料,提供政府、媒體與民眾參考,期能協助政府訂定合理的政策及應變措施,亦有助於媒體正確報導鉛中毒以讓民眾正確了解鉛的來源及其危害,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6]. W Hotel濫用藥物中毒事件

    民國105年12月07日某年輕女性參加朋友在W Hotel舉行的派對,於2-3日內多次服用不知名的咖啡包後被發現昏倒在浴室,經緊急送往國泰醫院急診,因病人出現發燒、冒汗、抽搐及昏迷等交感神經興奮症狀,懷疑是安非他命類的濫用藥物中毒,故轉往臺北榮總急診治療。病人雖然迅速入住加護病房並接受積極治療,但最後仍不治身亡。此案經臺北榮總臨床毒藥物實驗室及檢方共同分析調查後,發現個案施用的毒品多達十幾項。此案件引發社會大眾對於新興濫用物質(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特別是卡西酮類(cathinones)濫用藥物的關注;另外多重用藥已是現今藥物濫用的趨勢,其使用方式有別於傳統單一使用海洛英、甲基安非他命或愷他命等物質的方式。毒品新型態多以糖果、巧克力、咖啡包、奶茶包,外觀可口誘人,因此容易令人失去警覺,但其內含多種毒品成分,常見卡西酮類、MDMA、MDA、PMMA、PMA、5-MeO-DiPT及各種苯二氮平類藥物混搭。臨床毒藥物諮詢中心近年來亦加強有關新興濫用藥物相關的諮詢,同時實驗室也不斷開發各種新興濫用藥物的檢驗能力,且在檢驗出新的濫用藥物後立即提供相關資訊給政府單位,而中心過去幾年間更已舉辦多次濫用藥物研討會,以提升國內第一線醫療人員診治此類中毒事件的能力。

 

[27]. 盛唐中醫鉛中毒事件

盛唐中醫違法將硃砂、鉛丹入藥,開出的藥方中,鉛、汞的含量都超標,媒體報導至少導致共46人鉛中毒、188人汞中毒,其中亦有死亡案例。中心緊急舉辦重金屬中毒教育訓練,包含臨床中毒處置及政策面防範,說明國內現有中藥含重金屬之概況及其對於健康之可能影響。針對重金屬中毒患者進行實驗室相關檢測,並於中心資料庫內進行特殊案件標記,後續資料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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