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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5月27日督導主題教育訓練暨個案研討會

活動時間:2022/05/27

活動1:

  1. 主講者: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王律筑督導
  2. 題目:【照護諮詢-病患資源福利】
    • 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制度源起與概念
    • 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法規改變
    • 身心障礙資格及身心障礙證明
    • 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與福利服務
  3. 議程重點摘錄:
    • 101年7月11日身心障礙鑑定新制開始實行。與舊制不同的是新制流程讓衛生局將醫院鑑定報告給社會局進行後續評估,新增第二階段的鑑定(身心障礙功能量表),由院方專業人員(護理師、社工師、物理治療師)於醫院或案家家中鑑定,了解病人於生活中的各方面功能,訪視依病人狀態不同,時間10至20分鐘不等。身心障礙延長註記,可於60日內申請展延。新制新增永久效期身心障礙證明(原先效期為五年)。
    • 身心障礙資格的取得可以至本市各區公所社會課填寫「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由主治醫師評估,病人須備妥相關文件,以利後續行政程序。
    • 到府鑑定須備妥診斷證明書給區公所,再由衛生局指派鑑定醫院之醫師與專員到府鑑定。四項條件符合一項即可申請(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者、其他特殊困難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身心障礙鑑定)。
    • 身心障礙資格取得後會核發證明,申辯期間可至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申辦進度。
    • 身心障礙異議複檢、複評須於收到區公所核發鑑定結果公文的30天內提出。
    • 福利服務分為三類,第一類領證後可自行申請服務;第二類則是失能 (長照)評估、輔具、就業評估:第三類則是全面性的需求評估,第三類需求評估中,有生活重建服務,針對身障者在生活自理能力、心理狀態、乃至於人際社交都能給予相對應的服務(心理支持、身體復健、人際互動),重建及生活能力,進而重新適應社會。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王律筑督導講解身障鑑定與新制需求評估之內容,參與此課程的夥伴眾多,以上為參與線上課程的夥伴們與互動。

活動2:

  1. 主講者:北護大生死與健康心理諮商系鄧文章老師
  2. 題目:【個案概念化─評估個案的基本概念】
    • 概念化之定義
    • 個案概念化之功能、策略、基礎及其方向
  3. 議程重點摘錄:
    • 資訊組織起來,而能夠對一個事件、象或現形成種合理的推論解釋。這種資訊組織的過程,就是「概念化」。
    • 經由自身經驗,對於個案所敘述的事件進行歸納與推論,進而得出相對應的結論,但未必能夠看見事件的全貌,以及對個案有全盤的了解。所以對於個案,蒐集當事人相關的資料,系統地統合其求助原因、問題為何?個案當前的功能評估,進而讓助人工作者對於個案的問題有整全判斷,給予個案適切的建議與處遇,相關的建議在介入後才有效果。成效是否為好,與對於當事人各方面之了解有很大的關係。
    • 個案概念化之功能在於理解個案問題、區辨個案情境,進而指引個案方向。
    • 個案概念化之策略在於助人工作者可以藉由過往生活經驗,習得的理論整合在一起,形成對於個案本身各方面整全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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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護大生死與健康心理諮商系鄧文章老師講解個案概念化─評估個案的基本概念,參與此課程的夥伴眾多,以上為老師提及個人幼年經驗,參與線上課程的夥伴們和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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