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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arnitene

 

英文商品名

· Carnitene R (Chew. Tab.)

· Carnitine-LevoR (Injection)

· LevocarnitineR (Oral Solution)carnitene

中文商品名:

加力體能咀嚼錠;科妮酊口服液劑

主成分

levocarnitine 。

劑型:

· 注射用 ampule : 1 g m/amp ( 3m l/amp) 。

· 口服:溶液, 100 m g/ml ( 10 m l/bot ; 60 m l/bot) 。錠劑, 330 mg, 1g m 。

適應症:

用於先天遺傳性代謝異常的續發性 carnitine 缺乏症病患之急性慢性治療 。

藥理機轉:

Levocarnitine 是種四級銨結構物質,可在所有哺乳類的組織中發現,特別是在橫紋肌中。可由肝臟利用胺基酸 lysine 所合成。 Levocarnitine 負責將長鏈脂肪酸運送進粒腺體中氧化。 Levocarnitine 的缺乏可能導因於肝臟無法合成、或是合成後無法從肝臟傳送到肌肉,因而造成細胞內脂肪的堆積。 Levocarnitine 也會因為血液透析而被移除。如果缺損的情形侷限在肌肉組織,則會造成肌肉病變 (myopathy) ﹔如果同時發生在多個組織,則被稱之為全身性 levocarnitine 缺損。

藥動學:

  1. 藥物血中濃度:治療濃度: 35 ~ 60 m icromoles/L 。達到血中最高濃度的時間:口服後 3.3 小時。
  2. ADME :生體可用率 15 ~ 16 % ;分佈體積 29 L (約 0.39 L /kg )。代謝物 trimethylamine N-oxide 不具活性,其中 8 ~ 49 % 經尿液排除;代謝物 3H-gamma-butyrobetaine 不具活性,其中 0.44 ~ 45 % 經糞便排除。 8.6 ~ 75.6 % 經腎排除。乳汁:授乳的安全性未知。可經由血液透析移除。
  3. 半衰期: 17.4 小時。

禁忌:

目前無已知之禁忌症。

副作用:

貧血、高血壓、心跳加速、發作、眩暈、頭痛、感覺異常 高血鈣、副甲狀腺功能異常、噁心、嘔吐、腹瀉、胃食道逆流、味覺異常、尿液變色、視力模糊、肌肉無力、身上有魚腥味。

懷孕分級:

B

交互作用:

曾有 levocarnitine 與 acenocoumarol 併用,發現前者加強後者抗凝血作用。

注意事項:

  1. 在接受口服或靜脈注射時,不管是否有癲癇症狀的患者,都曾有癲癇發作的報告,也有發作頻率及程度加劇的報告。有癲癇病史者或有癲癇發作危險者應謹慎使用。
  2. 口服液所引起的胃腸不適,可以緩慢飲用或稀釋增量的方式解決。減少劑量通常可以降低或消除患者身上的異味或胃腸的症狀。在服用的第一週以及每次增加劑量之後,都應該嚴密監測患者對藥物的耐受性。

用法用量:

· 成人劑量:

  1. 注射: 
    新陳代謝方面疾病:建議劑量為 50 m g/kg 以 2 ~ 3 分鐘緩慢注射,接著的 24 小時再將相同的劑量,分次以每 3 ~ 4 小時間隔給藥。接著均以 50 m g/kg/day 左右的劑量投藥。然而曾有高達 300 m g/kg/day 的使用紀錄。 
    腎病末期:透析前, serum creatinine 以低於正常值 (40 ~ 50 m icromoles/L) 者,應給予治療。在每次透析後,投予劑量 10 ~ 20 m g/kg/day ,以 2 ~ 3 分鐘緩慢注射入靜脈回流線。
  2. 口服溶液: 
    新陳代謝方面疾病:以 50 公斤 患者而言,建議劑量為 1 ~ 3 g /day ( 相當於 10 ~ 30 m l/day) 。劑量應該從每日 1 g 開始,在評估耐受性和治療的反應後,緩慢地增加劑量。劑量應該分次以每 3 ~ 4 小時間隔給藥,最好在用餐之間或餐後緩慢地飲用。可以單獨飲用、溶於飲料、或其他的液體食物混和後服用,以增加耐受性。
  3. 口服錠劑: 
    新陳代謝方面疾病: 990 m g 每天二到三次,隨餐服用。

· 兒童劑量:

  1. 注射: 
    新陳代謝方面疾病:建議劑量為 50 m g/kg/day 以 2 ~ 3 分鐘緩慢注射。病情嚴重者,用法同成人注射劑量。 
    腎病末期:用法同腎病末期成人注射劑量。
  2. 口服溶液: 
    新陳代謝方面疾病:建議劑量為 50 ~ 100 m g/kg/day ( 相當於 0.5 m l/kg/day) 。劑量應該從 50 m g/kg/day 開始,在評估耐受性和治療的反應後,逐漸地增加。一日最高劑量 3 g 。
  3. 口服錠劑: 
    新陳代謝方面疾病:起始劑量從 50 m g/kg/day 開始,視需要及耐受性逐漸調整。一般用量 50 ~ 100 m g/kg 。一日最高劑量 3 g 。隨餐服用。

保存:

口服溶液或錠劑,注射用針劑:於室溫下 ( < 25 ℃ ) , 避光保存。注射用針劑開封後未使用部分應立即丟棄。以 normal saline 或 lactated ringers 稀釋成濃度介於 0.5 ~ 8 mg /ml ( 相當於 250 ~ 4200 mg /500 ml) 後,室溫下於 PVC 容器中可維持效價 24 小時。

中文仿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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