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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培育

  早在三千年前的周朝,便有「食醫」的設置,但近代醫院卻未重視營養師專業,本部多年來鍥而不捨的推動營養專業制度的建立及營養師素質的提昇,包括:

  • 推動「營養師法」立法(1984年),自1989年起考試院執行營養師考試,營養人員必須具備營養師考試及格證書,並在地方衛生機關作執業登錄,方可執行業務。
  • 建立營養師繼續教育積分制。
  • 營養師正式名列醫事人員(1999年)。
  • 促成考試院將在職場實務與臨床實習(Internship)納入國家營養師考試的應考資格(2000年)。

  為提昇營養專業,促進全民健康為職志,本部章樂綺主任積極推動營養師專業團體成立,並榮任「台北市營養師公會」(1989年)及「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995年)首屆理事長;為推動國際間營養師學術交流,促成「亞洲營養師聯盟」,榮膺首屆會長(1991年)及永久榮譽會長(2001年)。穆懷玲組長、楊妹鳳組長與楊雀戀部主任則先後擔任台北市營養師公會、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膳食營養學會、糖尿病衛教學會等營養師專業團體之理監事,不僅提昇本院專業領導地位,也獲國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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