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榮總復健部 莊頌音物理治療師等
各位親愛的家長你們好:
家庭成員的參與能更有效幫助孩子的進展。您可以更積極與醫療團隊成員建立平等的合作夥伴關係,成為孩子復健計畫的主要決策者,根據家庭價值與需求的優先順序,擬定孩童個別化目標;設定的目標必須考量兒童在家庭、學校、社區等日常活動與參與需求,有明確的努力目標能使治療/訓練計畫有效執行。以下是一個有效設定目標的方法:
個案範例: 一個患有腦性麻痺的四歲孩子,目前需有人牽雙手才能往前走,使用助行器時需大人協助才會轉彎,無法獨立使用輔具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在幼兒園常需大人協助才能移動到廁所或別的教室。在家中還無法自行吃完飯,需大人協助握著湯匙才能舀取食物送入口中。遇到挫折時容易放棄,並哭泣著要找媽媽。
GAS設定範例:
表現程度 |
分數 |
目標一 |
目標二 |
目標三 |
目前能力表現 |
-2 |
在老師的引導與肢體協助下可以使用助行器站起並在教室移動 |
在大人的肢體協助下可以30分鐘內拿湯匙吃半碗飯 |
遇到挫折馬上放棄並哭泣 |
雖有進步但不如預期表現 |
-1 |
在老師監督下可以使用助行器站起並在教室移動 |
可以在大人的口語鼓勵下在30分鐘內拿湯匙吃半碗飯 |
遇到挫折後在家長鼓勵後可以再嘗試一次。 |
預期表現 |
0 |
可以自行獨立使用助行器在教室移行 |
可以自行拿湯匙在30分鐘內吃半碗飯 |
可以在遇到挫折後自行再嘗試一次。 |
超過預期表現 |
+1 |
可以在老師的口語或肢體協助下使用助行器並走到廁所 |
可以自行拿湯匙在30分鐘內吃3/4碗飯 |
可以在遇到挫折後多嘗試2次。 |
最佳可能的表現 |
+2 |
可以自行獨立使用助行器從教室走到廁所 |
可以自行拿湯匙在30分鐘吃一碗飯 |
可以在遇到挫折後表現出努力想完成的動機直到完成。 |
如何訂出實際可客觀測量的目標,首先設一個目標達成日期,可以是三個月或六個月內等,如:106-01-03前;接著將人、事、時、地、物等與目標相關的環境因素設定清楚;然後寫出希望達成的家庭需求或孩子的功能表現,可加註該功能達成的量或頻率,如:「在室內平的地面放手走5公尺,一天至少出現2次,連續3天。」,以呈現孩子能力的進展。至於姿勢、肌肉張力或關節的鬆緊等,因不易客觀測量,且和功能表現不一定有直接相關,不適合直接列為目標。
希望您能試著為孩子想出適合您的家庭狀況和孩子能力的功能目標,並且是您的能力可及的,填寫於下方表格中,在下次回診時和相關專業人員一起討論。
謝謝您的配合,讓我們一起攜手合作,在孩子的復健之路上努力邁進!!
臺北榮總兒童發展評估中心
參考文獻:
1. “目標達成量表在早期療育評估之應用”,孫世恆,特殊教育研究學刊,民93,26期,109-125頁
2. Woolwine, Andrew J. (2011). "Goal Attainment Scaling to determine effectiveness of individual and group counseling". Dissertation Abstracts International Section A: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72 (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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